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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5-03-31 来源:

  2024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按照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一是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列入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汇报,及时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二是发挥法治建设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对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等程序,再由局法律顾问对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后,方可执行。三是深入谋划部署,有效推动法治工作开展。在日常工作中先后9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督促相关部门每年初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法治工作年度报告,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报告。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主动与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沟通协调,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五是建立领导班子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三重一大”清单、领导干部个人主体责任清单、领导干部个人工作部署清单、领导干部从严治党谈话清单制度,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和依据。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法治学习教育。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重要部署,对学习宣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进行了全面安排,提出要求,积极推进全市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机关干部学法,每年印发《关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的通知》,以及印发了《关于完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建法〔2024〕2号)、《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信建法﹝2024﹞8号)、《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信建〔2024〕10号等文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多次组织局系统相关单位开展“送法进社区”、“法律进工地”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展板15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册(页),努力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法治办和省厅举办的法治工作培训班,促进局系统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积极向省住建厅和市普法办、依法治市办报送法治工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和《建设工作信息》及时编发法治工作动态。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对市法治办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以及《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信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信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认真抓好学习与贯彻落实。2024年3月2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就局系统抓好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聘请了法律顾问,对涉及本局系统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按照程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在市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公示了执法主体、依据、权限、人员、流程、结果等信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保证权责清单正确运行。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向发改委、工商局等部门发送行政执法结果,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专家)名录库。在建筑施工许可手续办理中实行承诺书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领域工作秩序。成立了重大执法案件集体审查委员会,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坚持案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案件依法集体讨论研究,严格审查办案单位报送的案卷材料,切实做到执法主体、程序内容合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向有关平台推送,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有效化解民生难题。针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局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民生难题得到有效化解。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印发《信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化政策支撑,今年10月,全市商品房销售44.96万平方米、销售额20.19亿元,环比分别增长153.51%、126.62%,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7.3万平方米、销售额4.47亿元,环比增长68.59%、69.3%。全力推进保交房,制定“1+5+X”一揽子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47个项目授信57.44亿元,43个项目放款34.38亿元,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创新开展“房票”安置。拓宽安置渠道,率先在全省推行“房票安置+补偿”模式,细化配套优惠政策措施,设立“房源超市”,推动以市场为主提供安置房源的建设模式改革,妥善化解征收安置难题,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关经验做法全省推广。三是提升政策住房保障水平。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房源34个项目25091套。采取分类、分步市场化模式,对中心城区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进行分类处置,成功回购恒大翡翠龙庭、建业壹号城邦、榕基软件园等6个项目139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交易总金额3.83亿元;全面摸排购房需求人数和房源数量,稳步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四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化解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矛盾60余起,省信访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组交办我市两批案件406件,化解率100%,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优化物业服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信阳市住宅小区停车位普惠性租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细化服务措施;成立国有物业公司,扩大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全面抓好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整改。印发了《关于棚改居民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省台账涉及的3个项目逐一制定化解整改方案,下发工作通报4期,省台账涉及我市3个项目18户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与县区征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相结合,如羊山新区棚户区改造一二期项目383户群众全部安置到位。

  (五)强化简政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简化审批流程。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事项由改革前的122项精减到39项,全流程事项材料由532项精减到292项,精简比例分别达68.03%、45.1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搭车审批”;细化项目分类,对17类工程建设项目“定制”分类审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材料、流程、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实现“主题式”审批。二是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全流程审批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为,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和全流程在线审批。探索“三零”工作法被央媒推介。建立办理建筑许可体验官工作制度,先后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资深行业从业人员中选聘15人作为信阳市首批办理建筑许可体验官,精准对接企业诉求,累计收到反馈意见建议3条,进一步优化建筑许可办理。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大力推行5个“一件事、一次办”,最长审批时间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万华生态板业、美好未来社区等项目开工时间提前1个月。实施并联审批,审批时间压缩至最短3天。建立联合辅导机制,信阳CAZ双创产业园等近20个项目开工时间提前1个月。四是优化服务效能。聚焦审批、建筑与房地产业务管理3大热门领域,以“三服务”大比武活动开展为载体,持续提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服务效能。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大力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探索容缺办理,进一步节约了企业时间、财务成本;深入开展“预约办”“延时办”“帮代办”等房地产特色服务,帮助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化解矛盾60余起、回复法律咨询50余条,获得服务对象高度评价。

  (六)健全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违法行政风险。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行政执法主办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深化改革的执法检查,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协调,防止执法脱节,有效降低违法行政风险。强化案件合法性审查,严格审查办案单位案件材料报送,切实做到执法主体、程序、内容合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依靠科技赋能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和监督效能。严格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我局行政负责人行政应诉出庭率始终保持100%。不断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按照接收、受理、初审、检查和回复流程办理答复“12345”平台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督办件,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市级12345热线转办和群众投诉信访200余起,省交办案件406件,化解率100%。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还不明确,重视程度不高,措施还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尚未对法治理念形成宏观、整体把握,对群众基本权利的诉求缺乏足够尊重和重视,法治意识欠缺。

  二是法治学习不够深入。个别单位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学习还不够深入细致,学法用法普法氛围还不浓厚。部分工作人员在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重形式、轻实效,学习不深入、不透彻的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对建筑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发展方向等学习深度不足,对社会、对企业不能形成有效服务和业务指导。

  三是执法监管不够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监管范围较小,执法力度不足的情况,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了、处理不到、力度不够,不能良好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领作用,依法监管力度需要继续加强。

  四是服务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满足现状、不注重提升业务能力,跟不上时代发展和服务企业的需要。既不结合工作实际,向老同志学、向工作实践学,也不向书本吸取营养,全凭老经验和个人感觉办事,致使其工作方法与群众的要求相背离,存在服务群众的“本领恐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到位、宣传氛围不浓厚、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局党组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市作为“一把手”工程的极端重要性,快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要求上来,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对标短板,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样承担相应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主动抓、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跟踪问效,切实形成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各级负责人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定期通报情况。严格落实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制度,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或者落实工作标准不高受市级通报的,依照有关纪律规定予以问责追责。局系统自9月份起,每月下发一次情况通报,进行排名,切实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之功效。三是坚持高位推进,聚焦突出问题抓整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孔辉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奔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比照涉及我局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全面加强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各种措施,确保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剖析典型案例,切实加强以案促改。针对局系统行政复议存在的重视不够、方法不当、措施不力的问题,在专题部署会议后,专门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结合今年以来6个行政复议案例,由局二级调研员吕靖同志逐一进行分析解读,剖析每个案件办理成功和失败的主要原因,让大家既学到了经验又汲取了教训。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信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信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共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和《中共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各项工作指标。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线,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强化法制监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学习成效。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市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认真学习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抓好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在全市住建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百城提质工程”,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建筑工地等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居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引导,把法治精神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的弘扬传承相结合,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社会风气。

  (三)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动态调整。按照要求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做到同案同罚。加强队伍管理,落实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行业实际,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落实,抓好服务型行政示范单位、“行政执法标兵”等创建活动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健全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控体系,有针对性地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防范执法人员执法违法。

  (五)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明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树立起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拒腐防变、清正廉洁,构件“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服务群众的耐性和韧劲。加快“放管服”改革,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坚持依法合规、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各项业务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制作工作流程图、一次性告知书,并向社会公示。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努力实现“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事项办理。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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