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两个更好”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连续五年在市法治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会前学法,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积极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开展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持续强化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新县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举办乡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等各类培训4期189人次,全县各级各单位开展法治培训41期2300余人次。
(二) 持续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制度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出台《2024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新县工作要点》和《新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地生根。印发《中共新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健全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高效运行;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区、街道)党政联席会、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强化考评督改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扎实做好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核,实施县级法治督察,全县27家单位、17个乡镇(区、街道)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工作,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议,70名乡镇及县直单位党政主职以现场、书面形式进行述法,乡镇述法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持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加大行政合法性审查力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决策机制,新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1家,坚持合法性审查前置、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常态化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编制并公开县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法治审查县政府文件、合同协议50余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向市政府、县人大报送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备案率100%。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68件、废止106件、计划修改5件。二是筑牢行政执法监督根基。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024年开展随机抽查1次,集中评查2次,反馈意见建议12条。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扰企执法、不文明执法问题9个,针对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反馈、整改和落实工作。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大学习大比武”,获优秀组织奖和个人二、三等奖。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人大政协监督、纪检监督为重点,推动各类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24年,办理人大议案建议100件、县政协提案132件,办结率100%。全年完成审计项目35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5.17亿元;主动公开文件信息920余件、各类信息2800余条,县长信箱答复咨询建议114件,回复率100%。
(二) 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实施,年度累计办件量1643件,群众满意率为100%。编制印发《新县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2503项。“新政务·心服务”党建品牌被全市推广,“产业营商服务厅”典型经验被省政府办公厅专题刊发。二是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乡镇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乡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审批章数量减少到3枚,群众办事整体审批提速率超过80%。积极开展基层站所评议工作,群众满意度超过99.9%。三是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开展政务服务技能“大竞赛大比武”“政务服务下基层”活动5次,在乡镇街道设置政务“摊点”,组织“首席代表讲一课”“政务服务大讲堂”26期。选聘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智慧政务”回访整体满意度99.9%,“有诉即办”按期办结率100%。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营造公正执法环境。推行“合规指导+审慎强制+轻微免罚”,出台全市首部《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手册》,对42个行业实行“一业一查,落实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为企业减少处罚100余万元。对破产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100%。全面落实企业“无扰日”“入企扫码”、涉企检查备案等制度,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企业合规指引,践行“店小二”服务理念,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二是创新惠企服务机制。组建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队伍,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常态化开展“万警助万企”,通过“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2024年,为企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00余次,开展“营商大讲堂”活动2期,培训企业200余家,切实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三是做好涉企问题化解。严格执行“13710”工作机制,确保企业诉求问题得到高效解决。坚持“纾难解困县长办公会”周例会制度,年度召开会议31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176个,企业诉求问题按期办结率100%。
(四)持续健全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完善“1+N”全县应急指挥体系,乡镇(区、街道)“六有”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级安全劝导站实现全覆盖,配备安全劝导员340人、灾害信息员412人,县乡村三级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防汛抗旱机制,明确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431人,累计排查隐患125处,逐项落实整改闭环措施。举行“2024年防汛、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024年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综合应急演练,定期开展救援队伍联演联训,各级各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共1715场次。强化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建立基层责任人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组织研判会商30余次,累计发送气象预警信息218期,山洪灾害预警信息1908条,转移安置群众611户1266人次,实现防汛工作“零伤亡”,全县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 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形成新县拟收回事项清单和需要增加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清单。用好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全年共办理免于、从轻、减轻等行政处罚案60起。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4期,开展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法律集中培训3期,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审,共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12个。三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县“双随机、一公开”29个成员单位完成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和事项清单,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新模式,制定42个行业“一业一查”计划,有效破解重复监管、多头监管等难题。建立“双书同达”“一罚两修”工作机制,开启信用修复提醒和信用修复便利措施,帮助127家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四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动态更新并主动公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走基层、微宣讲”回头看活动6场,举办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并获市级比赛二等奖。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印发《新县全面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新县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全县行政调解工作全面铺开。
(六) 持续深化公平公正司法。一是全力推动平安建设。增强治理效能,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45.45%、受理治安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0.72%,全县未发生重大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政法各单位完成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整改等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大数据”的基层治理模式,组织开展网格员分级分批轮训83场1560余人次,切实提升基层社会质量效能。开展金融审判民事专项监督,办理涉金融类案件5件,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支持劳动者讨薪起诉案件5件,为9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3万余元;扎实推进“砺刃”行动,持续提升刑事打击的对称性、治安防控的针对性、安全监管的实效性,树立“主防”理念,全县73名社区民警、76名社区辅警常态开展巡逻防控和反诈预警;组织律师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分析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三是把好行政争议化解关。组织召开府院、府检联动联席会议,持续推进行政调解,加强涉府案件指导,全县行政应诉案件20件(含旧存),审结18件。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显著,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件,同比增长167%,已办结34件,其中依法作出复议决定27件,立案前调解7件。完成全年“双下降”目标任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七) 持续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乡村大讲堂、“每月一法”活动为抓手,精准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0余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万多人次。新县获评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沙窝镇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陡山河乡获评全省守法普法示范乡镇(街道)。二是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发挥诉调、访调、警调对接机制作用,排查矛盾纠纷3720件,调解成功率99%;精准交办信访事项556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受理复查事项26件,受理率达到100%。积极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等建设,45名司法协理员选配到位,吴陈河司法所工作案例入选市“基层站所营商环境能力建设优秀案例”清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1+3+N”工作法被评为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三是提高法律服务质效。持续优化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围绕“法援惠民生”“法援护苗”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18场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3件、法律帮助案件267件,提供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办理公证事项3410件,办结3405件,其中涉外公证2770件,零接触业务260件,为4个棚改项目1500余户选号安居,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存在不足
2024年,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不够均衡;创新意识不够强,破解法治建设难题的方法举措不够多;基层法治建设力量不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与改革预期、群众期待尚有差距等。
四、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新县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一是坚持学用结合,推进法治新县建设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常态化学法,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标扩面。持续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降低行政应诉败诉量率,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建立执法事项赋权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档升级。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挖掘宣传基层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与做法;深化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擦亮矛盾纠纷化解“1+3+N”工作法等“枫桥经验”品牌,加大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力度,多举措发挥法治建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
特此报告。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