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忠烈祠保护规划(2024—2035)》(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已经河南省文物局同意,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保护规划》各项管理措施,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建设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文物本体安全及周边环境风貌的建设行为。
二、商城县政府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文物本体及其周边巡查检查,加大文物本体保护力度,将忠烈祠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修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提升忠烈祠日常管理和活化利用水平。
附件: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忠烈祠保护规划(2023-2035)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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