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控车、控排、控尘专班,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最新环境监测模拟预报结果,2025年1月3日起,污染物持续累积,扩散条件较为不利,我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预计1月6日左右大气扩散条件开始好转)。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参照省环委办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市环委办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1月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Ⅱ级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另行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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