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信阳市人民政府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有14个案件现已办结,其中涉及市辖区1家,浉河区1家,罗山县1家,固始县3家,潢川县1家,光山县1家,商城县6家,查处和整改情况现按要求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2024年11月26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
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HA202312060007(第十五批) | 信阳市高新区建设局、信阳市高新区财政局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1月签订了《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检测设备(COD、氨氮、流量计、VPN)采购项目》、《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总磷、总氮)采购项目》,财政评审金额过低,审定金额严重低于市场行情。举报人对财政评审的过程提出质疑,认为财政评审流程存在违规,请求彻查。 | 信阳市平桥区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财政评审金额过低,审定金额严重低于市场行情。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信阳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信财办〔2021〕24号)第二章第五条(二)、(三)款的规定和《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信阳市财政局市级咨询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财办〔2022〕6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信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信阳金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检测设备(COD、氨氨、流量计、VPN)采购项目”和“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总磷、总氮)采购项目”进行初审。2022年3月,初审经过市场询价:在“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检测设备(COD、氨氨、流量计、VPN)采购项目”中,氨氮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和CODCr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设备,项目方预算报价金额为89000元,面询价价格为24000元,查不同的品牌设备历史报价最高也才26000元,考虑时间、项目实施期环保检测设备涨价等因素,初审单位审定价格为34000元,并不低于市场价格。在“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总磷、总氨)采购项目”中,总磷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项目方预算报价金额为90000,面初审单位询价为30000元:考虑时间、项目实施期环保检测设备涨价等因素初审单位审定价格为36000元,并不低于市场价。初审反馈后,河南凌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评审价格低提出质疑,并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其提供的佐证材料只是三份其他单位同类型设备的采购合同,未提供品牌型号、发票及转账凭证,也未提供这两个项目购买设备的银行转账凭证,无法证明其报价金额的真实性,因此其所提质疑并未采信。评审后价格降低属实,但审定金额严重低于市场行情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对财政评审的过程提出质疑,认为财政评审流程存在违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河南凌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初审价格提出质疑后,2022年9月,信阳高新区财政局又委托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检测设备(COD、氨氮、流量计、VPN)采购项目”和“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总磷、总氮)采购项目”进行复核,复核意见:同意一审意见。根据委托机构出具的《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检测设备(COD、氨氮、流量计、VPN))采购项目结算评审报告》、《信阳高新区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总磷、总氮)采购项目结算评审报告》,2022年10月,信阳高新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完成了两个项目的财政评审工作,对信阳高新区建设局签批项目决算批复。该项目评审流程合规,严格按照财政评审规定进行评审(评审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一审、复审)和批复,符合《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信阳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信财办〔2021〕24号)和《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信阳市财政局市级咨询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财办〔2022〕6号)。故关于反映对财政评审的过程提出质疑,认为财政评审流程存在违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对项目评审流程和金额进行再次核查,确保流程合规、金额符合《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信阳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信财办〔2021〕24号)和《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信阳市财政局市级咨询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财办〔2022〕6号)的规定。 |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4年7月1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2月8日,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后,信阳高新区三级责任人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对接沟通,针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和自我流程审查,并无存在财政评审流程违规现象。针对举报案件反馈财政评审金额过低,审定金额严重低于市场行情问题,根据财政评审流程和相关规定,信阳高新区计划财务部于2023年12月10日上午对该项目举报人和第三方评审单位沟通,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审定复核。信阳高新区计划财务部重新委托评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评审,经咨询机构询价南京港能、江苏德林等公司同型号设备中标价格后,于2024年7月16日经采购中标单位认可后重新审定该项目,经复核后,由信阳高新区计财部重新出具最终决算评审价格,并与举报人对接后无异议。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 已办结 | 无 |
2 | D3HA202312050009(第十四批) | 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街道赵家桥社区文广旅局家属院,举报人距离地上铺的柏油10米远眼睛就会肿,希望有关部门检测一下是什么物质,是否有毒。
| 信阳市浉河区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距离地上铺的柏油10米远眼睛就会肿,希望有关部门检测一下是什么物质,是否有毒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6日,接到群众举报“关于距离地上铺的柏油10米远眼睛就会肿”的问题后,民权街道办事处制定“民权街道办事处文广旅局家属院沥青路面改造满意度调查问卷”,并组织赵家桥社区工作人员杨俊杰、胡蕾、周雪纯、闫成庆、杨浩对家属院群众进行走访,其中12月6日走访22户,12月8日走访18户。被走访居民均表示未出现眼睛不适的情况。调阅项目施工资料,该家属院使用的沥青混凝土采购于驻马店得邦沥青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型号为“AC-10”。根据驻马店得邦沥青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AC-10沥青混凝土检测报告显示:沥青混凝土原材料分别是沥青、细集料、粗集料和填料;其中沥青品种为道路石油沥青,细集料和粗集料品种为石灰岩碎石,填料品种为矿粉;检测结论显示: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要求。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举报人“希望有关部门检测一下是什么物质,是否有毒”的诉求,民权街道办事处已委托河南省华豫克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家属院开展环境空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家属院环境空气中未含有苯并[a]芘和酚类化合物。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跟踪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消除群众疑虑。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阶段性办结,并于12月19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距离地上铺的柏油10米远眼睛就会肿,希望有关部门检测一下是什么物质,是否有毒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8日,浉河区人民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境攻坚办、民权街道办事处、赵家桥社区以及区文广旅局单位家属院部分群众召开座谈会,并邀请信阳市环委办巡查整改组部分人员参会。座谈群众现场对政府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道路黑化等措施表示充分认可,未反映该家属院有刺激性异味。为回应举报人诉求,经小区居民同意,车站办事处安排工人用水泥对该家属院内部的沥青混凝土道路进行再次铺设,并于12月10日委托河南省华豫克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家属院开展环境空气检测,12月15日,检测结果显示,家属院环境空气中未含有苯并[a]芘和酚类化合物,民权办事处已于12月19日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家属院群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3 | X3HA202312130023(第二十二批) | 信阳市光山县寨河镇冷大湾王弄村有两块共约150亩山林于2023年4月承包出去。今年6月份村原退休支书李某某,未征求村民同意,强行将林地变成小块的田,套取国家资金。 | 信阳市光山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信阳市光山县寨河镇冷大湾王弄村有两块共约150亩山林于2023年4月承包出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冷大湾王弄村有两块共约150亩山林”,经光山县自然资源局套合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核实:冷大湾王弄村民组南三个地块共130.5亩,为该村民组集体土地,性质为林地。2023年4月,王信义拟承包这三块地,在征求部分村民意愿后,同村民组签订了意向承包合同。因同意承包的村民不足三分之二,且具体承包面积及种植类型等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未签订正式承包合同。 (二)关于“今年6月份村原退休支书李某某,未征求村民同意,强行将林地变成小块的田,套取国家资金。”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三块林地共130.5亩。2020年12月21日前,其中66.9亩种植杨树,剩余63.6亩撂荒。因树林病虫老化严重,到达采伐年限。2020年10月,王弄村民组村民将树木卖给本组村民李文书砍伐(已办理砍伐证)。砍伐后,王弄村民组村民对该林地的利用产生分歧,导致该地块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处于撂荒状态。2023年4月,王信义在签订意向承包合同后,因尚有部分村民不同意栽种树木,无法签订正式承包合同。且尚未到植树造林最佳时节,为避免土地撂荒,王信义在该村民组部分村民要求下,于2023年10月在该地块种植了约79.8亩小麦。因该地块土地性质为林地,根据《森林法》相关规定,不能改变土地用途。2023年10月,镇村两级通过多次与村民协商,同意将该130.5亩地块纳入寨河镇冷大湾村2024年植树造林计划,拟于2024年春季实施。 经调查,举报问题涉及地块上种植农作物为承包人王信义自行实施,故不存在冷大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文虎未征求村民同意,强行将林地变成小块的田及套取国家资金问题。
| 部分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按计划实施好2024年植树造林工作;加强土地利用日常监管,做好群众土地利用和林业政策宣传工作,取得群众理解。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信阳市光山县寨河镇冷大湾王弄村有两块共约150亩山林于2023年4月承包出去”问题。 王信义拟承包王弄村民组130.5亩林地用于造林,但未就具体承包面积等事项达成一致。目前,王信义尚未与王弄村民组签订正式承包合同。2023年10月,经与该村民组村民协商同意,寨河镇将冷大湾村王弄村民组130.5亩林地纳入2024年春季植树造林计划。 2024年8月20日,寨河镇镇政府会同县相关部门对冷大湾村王弄村民组进行实地核查,该130.5亩林地中60余亩已经完成植树造林。为充分利用土地,增加村民收入,余下约70亩地块2024年春季用于种植小麦,麦收后接续种植黄豆。8月份,该70亩地块已获批复由林地流转为耕地。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4 | X3HA202312090026(第十八批) | 信阳市潢川县白店乡高庙村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李某军委托彭某辉以种植花木苗圃为名,骗取王榨村民组田地、林地三十余亩,在这片基本农田上已建起砂子加工厂。导致农田被占被毁,粉尘满天飞,夜里生产砂子的机器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王洼村民组后面的水泥路也被铲车压坏,337省道被砂厂拉石头的大车压坏。 | 信阳市潢川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4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信阳市潢川县白店乡高庙村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李某军委托彭某辉以种植花木苗圃为名,骗取王榨村民组田地、林地三十余亩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0年1月1日,王榨村民组村民王某文与本村村民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18.7亩,后将签订协议的地块转租给彭某辉,彭某辉又将该地块转租给李某军(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租期10年,每年租金5万元,一年一付。举报反映的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占用土地问题属实。经白店乡政府向王榨村民组出租方群众走访询问,群众反映均知晓租地用途是用于建厂,非种植花木苗圃,“以种植花木苗圃为名骗取田地、林地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在这片基本农田上已建起砂子加工厂,导致农田被占被毁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砂子加工厂,2021年5月进行局部扩建。反映的“建设砂子加工厂问题”属实。经套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该企业现占用土地总面积13503平方米,其中13463平方米地类为(0601-工业仓储用地),40平方米地类为(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该企业所有用地全部为建设用地,非基本农田和林地,反映的“导致农田被占被毁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粉尘满天飞,夜里生产砂子的机器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阅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记录和实地勘察,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建设有降尘喷淋装置、袋式除尘器、污水循环处理罐、板框式压泥机、噪声基础隔振等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生产车间南面未完全密闭,车间墙体存在少量破损,在车间南侧地面露天堆放的砂石料堆(占地约500平方)未采取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反映粉尘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11日,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启动全部生产设备配合潢川县环境监测站在厂区周边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北厂界外1米昼间38dB(A),夜间40dB(A);西厂界外1米昼间46dB(A),夜间47dB(A);南厂界外1米昼间49dB(A),夜间50dB(A);东厂界外1米昼间36dB(A),夜间4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该公司厂区北面紧邻337省道,厂区西面是该公司租赁的池塘(约5亩),厂区南面是村道,厂区东面是山坡,最近的住户在厂区东面约300米的坡上,白店乡政府对周边最近3户居民进行调查走访,3户居民均反映夜间休息未受影响。反映的夜里生产砂子的机器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王洼村民组后面的水泥路也被铲车压坏,337省道被砂厂拉石头的大车压坏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北侧有一大门紧邻省道S337,南侧有一铁皮门紧邻村道,现场核查发现,王洼村民组后面的水泥路宽约3米,道路边缘处有轻微裂损(裂损处长15米、宽0.5米),反映的“王洼村民组后面的水泥路被压坏问题”基本属实,但S337省道路面完整无破损,反映“337省道被砂厂拉石头的大车压坏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监督企业落实环保措施,防止污染环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3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 关于信阳市潢川县白店乡高庙村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李某军委托彭某辉以种植花木苗圃为名,骗取王榨村民组田地、林地三十余亩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属地政府已加强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取得群众的理解与认可。 2. 关于在这片基本农田上已建起砂子加工厂,导致农田被占被毁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经套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占用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非基本农田和林地。 3.关于粉尘满天飞,夜里生产砂子的机器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已责成企业对生产车间南侧未密闭处及破损处加装铁皮进行封闭修复,对露天堆放物料转运至密闭原料厂棚,对厂区定期清扫洒水降尘,防止粉尘污染。 4.关于王洼村民组后面的水泥路也被铲车压坏,337省道被砂厂拉石头的大车压坏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白店乡政府已对王洼村民组村组道路边缘处进行应急修补,后使用混凝土重新浇筑修补,并于2023年12月25日修复完毕。 (二)处理情况 潢川县交通运输局对河南昶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简易行政指导书》,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车辆装载易掉落、易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箱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避免扬尘污染之规定,落实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 已办结 | 无 |
5 | D3HA202312090040(第十八批) | 信阳市罗山县灵山镇涩港村,饮用水浑浊,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信阳市罗山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基本属实。 关于“信阳市罗山县灵山镇涩港村,饮用水浑浊,影响居民身体健康”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23年8月以来,为进一步改善自来水供水条件,灵山镇人民政府实施镇区自来水管道改造提质工程,对南街、北街、涩港村内26公里老旧破损铁质管网统一更换为PE管道。在自来水管道铺设施工中,偶尔挖断自来水管道,造成少许泥沙混入管道,导致区域自来水出现间歇性浑浊现象。2023年12月9日上午10点许,供水泵高压缺项触发、停运,经抢修14时许恢复供水。水压波动较大、水流冲击较猛,老旧管壁附着物脱落造成饮用水短暂浑浊。根据罗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显示,灵山镇饮用水水质测定值在限值以内,不存在影响居民身体健康情况。
| 属实 |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保障罗山县灵山镇涩港村饮用水水质安全。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信阳市罗山县灵山镇涩港村,饮用水浑浊,影响居民身体健康”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1)完成更换供水管道。2023年8月以来,结合灵山镇镇区改造工程,灵山镇实施镇区自来水破旧老管道改造提质工程,对南街、北街、涩港村内26公里老旧破损铁质管网进行统一更换为PE管道。截止2024年1月31日,已完成全部改造任务。(2)做好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因设备故障、管道破漏等原因停水或水质浑浊,及时在镇供水微信群里告知原因,并提醒恢复用水后存在短暂性水质浑浊现象等信息,确保群众用水的知情权。(3)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畅通农村饮水群众举报渠道,对反映自来水用水有问题的群众,组建专班队伍第一时间上门现场处理解决,提供“一对一”保姆式全流程服务,全面提升处置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经调查,灵山镇饮用水无浑浊现象。((4)建立长效机制。成立灵山镇水务监督小组,由副镇长胡相茹任组长,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卢春晖、工作人员李秀基为成员,参与水厂日常监管。通过规范彭庄水厂净水消毒标准、加大水质净化及排污反冲频次、常态化排查防漏检修、加强水质检 测等措施,确保水质达标。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6 | D3HA202311260047(第五批) | 汪桥镇钟铺村下畈村民组(钟铺高中西侧),进出村子的主要道路至今还是泥巴路,晴天时车过尘起,扬尘污染严重,强烈要求将该道路进行水泥硬化,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 信阳市商城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举报问题属实。 关于进出村子的主要道路至今还是泥巴路,晴天时车过尘起,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路面为已经形成的几十年的砂石老路面,路面板结程度较强,遇到连续晴天会起尘土,造成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及时对该路段进行施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取信于民,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
针对存在问题,县交通局、汪桥镇制制定了《钟铺村下畈组道路施工计划》及《承诺书》,并严格执行施工计划要求,经镇、村两级干部多次对下畈组村民开展走访访谈工作,2023年12月5日路基顺利整修完成;2024年1月5日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对下畈组道路开展混凝土浇筑工作,并于当日完成全部路面浇筑。目前反映泥巴路已硬化并正常使用,问题已整改完成。
| 已办结 | 无 |
7 | X3HA202311260015(第五批) |
反映信阳市商城县李集乡王岗村有一家何某某开办的大型养殖场,大量污水直排致几百亩农田颗粒无收,现又占用大面积农田,利用田地吸收污水,污染非常严重 。
| 信阳市商城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大量污水直排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圈舍采取水泡粪工艺,场区内市污分流处理,养殖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分离后的污水经场 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该公司流转田地,和环评批复"污水不外排"的要求不相符。 (二)关于致几百亩农田颗粒无收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周边是李集乡何楼、李集两村,经走访询问养殖场周边种植农户,可以证明该区域内农作物(水稻)长势良好,平均每亩产量1200-1300斤(今年8月18日,中央电视台对下游1户种植农户(李集村群众)进行了采访,播放了丰收的画面),并不存在颗粒无收的情况。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几百亩农田”问题,经自然资源部门现场勘察测算,为养殖场流转的63.612亩田地,除部分种植莲藕、油草外,其余处于撂荒状态 。 (三)关于现又占用大面积农田,利用田地吸收污水,污染非常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查,该养殖场在试运营期间,曾有少量污水外溢,2021年4月,李集乡政府要求该养殖场进一步对排污治污措施进行完善。随后该养殖场与农户签订流转协议,在流转272.9 亩田地建设厂房的基础上,又流转 63.612 亩田地用于种植莲藕、油草等,进一步降解二次曝氧后排出的尾水,但排入流转田地的污水是否符合灌溉标准正在检测中。 经自然资源部门现场勘测,下游流转的 63.612 亩田地中除部分田地种植莲藕外,大部分均处于撂荒状态。根据“三调”以及历年变更调查数据,该区域为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田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五条规定,应督促田地承包经营者对撂荒耕地尽快复耕、复种 。
| 部分属实 | 及时对养殖长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l),对该养殖场流转田地进行复耕、复种,加强监管。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大量污水直排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1、由瑞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方案》,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审批同意实施,将原环评批复“污水不外排”的要求调整为综合利用;2、委托专业机构一季度开展一次水质检测,经检测,处理后的尾水符合农业灌溉用水要求;3、申报特色基地灌溉项目,完善配套灌溉设施,确保处理后的尾水得到综合利用;4、根据合作社灌溉需求,合作社与瑞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灌溉协议,将处理后的尾水已通过高压管网输送至该公司附近5000亩油茶基地、3000亩艾草基地和下游1400亩农田。这样污水得到资源化充分利用,彻底解决污水外排问题。 2、关于现又占用大面积农田,利用田地吸收污水污染非常严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1、瑞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0前将下游流转的63.612亩耕地全部恢复原貌,达到农作物耕作标准;2、2024年春耕期间,瑞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对撂荒耕地全部复种到位;3、2024年8月5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委托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处理后的尾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经专业机构检测,符合农业灌溉用水要求。 | 已办结 | 对负有执法监管责任的环境监察大队行政负责人何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环境监察大队监管片区副大队长杨帆同志诫勉谈话。 对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强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乡自然资源所所长易成庚和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张旭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农业农村党支部书记、原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赵玉富同志和何楼村支部委员、网格长何冯黄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8 | X3HA202311300014(第九批) |
信阳市商城县达权店镇污水处理厂时有大量污水直排入鲇鱼山水库,乡镇用机械经常在河道搅,遮掩污染河道。
| 信阳市商城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一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达权店镇污水处理厂时有大量污水直排入鲇鱼山水库”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实地排查发现:达权店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污水达标排放,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但在周边排查发现,达权店高中污水错接入雨水管网,污水顺雨水管道流入达权店街中河,同时达权店镇街中河道两侧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管道破损,导致部分居民生活污水也流入街中河。街中河为灌河支流,污水经街中河流入灌河,最后进入鲇鱼山水库,沿途最短距离6539米。有污水流入街中河属实,直排鲇鱼山水库不属实。 (二)关于“乡镇用机械经常在河道搅,遮掩污染河道”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一是达权店镇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建立于河道之中,河水冲刷致使河道管垫层有洗空现象,时有机械入河进行维修作业。二是达权店镇属于南部山区乡镇,每逢汛期山洪携带障碍物阻塞河道,威胁两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清障作业时存在机械入河现象。三是达权店高中正在进行三格化粪池改造项目,需要机械入河施工。因此达权店镇机械入河是正常施工需要,并非有意搅动河道,遮掩污染。
| 部分属实 | 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具体整改工作,及时对达权店镇区居民污水管道开展排查检修工作。针对管网混接、组织网格员定错接问题彻底得到解决;对镇区居民污水管道进行巡查,强化日常监督,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达权店镇污水处理厂时有大量污水直排入鲇鱼山水库”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对达权店高中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12月10日达权店高中院内的雨污分流管网已进行重新接入,并对达权店高中化粪池进行扩容改造,高标准建建设三格化粪池,目前达权店高中化粪池完成了改造并正式投入使用;二是对街中河道两侧部分破损管网问题进行整改。达权店镇立行立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街中河道两侧的管网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排查,发现有破损的管道,立即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全部更换、维修,在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达权店镇街中河道两侧所有的破损管道全部更换维修到位,目前达权店镇建立了长效的巡河机制,定期对街中河道进行巡河,发现破损管网及时维修,并对河道进行整修提升,保证了污水管网不被冲毁、损坏,确保了污水不排入河中。商城县水利局委托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达权店镇街中河入灌河口断面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合格。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9 | X3HA202311280067(第十八批) |
信阳市商城县长竹园乡,在灌河中建污水管道至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未送到污水处理设施又集中排入河中,污染河道。
| 信阳市商城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污水未送到污水处理设施又集中排入河中”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污水经收集后进入集污池和污水提升泵站,再进入曝气生物净化氧处理后排放。因此群众举报件反映“污水未送到污水处理设施又集中排入河中”不属实。 (二)关于“污染河道”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由于集污池和污水提升泵站在前期设计时,未考虑到南部山区乡镇在雨季河道行洪期间,水来势较大等因素,在河道行洪时容易造成泥砂进入集污池形成堵塞,同时因前期污水泵烧毁等原因,导致下雨天集污池溢流口有污水外溢现象。 | 部分属实 | 对集污池进行清理、更换污水泵、清理河道垃圾,确保做到污水收集到位、达标处理到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针对“污染河道”的问题,商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5个集污池进行清理,并明确专人定期排查清淤,防止出现堵塞情形。二是对污水溢流口进行抬高或封闭处理,目前已经落实到位。三是安排人员对损坏的污水泵和窖井盖进行更换。四是结合“河长制”工作,落实好巡河任务,期间组织保洁员先后3次对河道开展“清四乱”行动。五是对溢流口进行抬高或封闭处理、及时更换污水泵和窖井盖等设施,确保做到污水收集到位、达标处理到位。六是积极与商城县水利部门进行对接,目前商城县水利部门已委托有资质公司对长竹园乡溢流口下游水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10 | D3HA202312160012(第二十五批) |
信阳市商城县吴河乡街东桥吴家河,臭味大,该河流向鲶(鲇)鱼山水库。
| 信阳市商城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吴河乡街东桥吴家河,臭味大,该河流向鲇鱼山水库”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商城县组织人员沿吴家河河道进行现场核查,目前吴家河河道沿岸没有闻到明显异味,但在对吴家河周边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排查发现:吴河乡污水收集管网建成使用年限较长,少量泥砂和垃圾进入污水收集管网造成管道淤堵,尤其是污水管网跨河倒虹吸处和三格化粪池出水口处出现淤堵,逢汛期雨季,淤堵处会出现污水溢流现象。同时街东桥下污水收集管网出现破损,汛期会导致少量污水外溢,致使吴家河街东桥段出现异味属实。 | 部分属实 | 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具体整改工作,及时对吴家乡街道污水管道和收集井开展排查检修清淤工作,加强河道巡查和河道清理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吴河乡街东桥吴家河,臭味大,该河流向鲇鱼山水库”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组织施工队伍,修复桥下3处破损的污水管道,对桥下管网周边河床进行硬化。二是扩大原有的集中式三格化粪池内过水口面积,增大污水流量;同时清掏其内部累积的垃圾和泥沙,对淤堵的管道、倒虹吸沉井进行清理疏通,封闭收集井溢流口,确保污水收集畅通,防止溢流。三是在原有的集中式三格化粪池下游新建一座20余平米的集中式三格化粪池,铺设60cm管道连接新老两座集中式三格化粪池,分流汛期大量雨污,增强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质量。四是加强污水管网日常运行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街道污水管道、倒虹吸沉井等设施开展排查检修,定期清掏集中式三格化粪池,确保各项设施运行正常。五是扎实开展清河行动,组织机械和人工对吴家河街东桥上下游河道内的淤泥、垃圾、水草、菜地、乱堆乱放的杂物等进行清理。落细落实巡河制度,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对吴家河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杜绝各类环境污染行为再次发生。目前商城县水利部门已委托有资质公司对吴家河下游水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11 | D3HA202312020052(第十一批) |
信阳市商城县崇福家苑1号楼,7家饭店烟道没有通往楼顶,导致油烟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 信阳市商城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7家饭店烟道没有通往楼顶,导致油烟刺鼻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崇福家苑1号楼七家饭店,其中鑫享食城已停业,新疆和田小肥羊之恋餐饮店使用的烧烤炉为无烟净化烧烤车,其余五家饭店的烟道均设置在崇福家苑1号楼后半部分二楼的墙体上,烟道没有通往楼顶。县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营业中的六家饭店油烟排放进行了现场检测,同时督促餐饮店负责人定时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虽然检测数据显示油烟排放均值均在规定油烟数值范围内,但周边环境仍有油烟气味。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 | 部分属实 | 及时对五家餐饮烟道进行改造,有效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还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商城县城管部门联合赤城街道办事处积极与餐饮店宣讲政策、做好引导,力争餐饮店负责人主动开展烟道整改工作。同时,积极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商户的困难及解决方案,力争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2、 2023年12月4日,商城县城管局邀请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六家排烟管道进行升级改造,一是改装排烟管道方向使油烟向下排放,并在管道下方配置水槽,防止油污倒流至地面;二是六家饭店均设置符合建筑外墙主体餐饮烟道,使油烟按要求排放;三是对排烟风管安装隔音棉,对风机配置防震垫和消音器,进行二次降噪处理;四是督促六家饭店常态化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发挥作用。目前,周边环境没有油烟气味;该问题已整改完成。2024年5月24日,商城城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河南绿之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六家饭店排放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六家饭店油烟排放均达标。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12 | D3HA202311270027(第六批) | 信阳市固始县北关北小店小区附近,淮河路北段有多家商户卖鱼,18点至次日早晨6点气味大,污水横流。希望尽快处理此问题。 | 信阳市固始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属实。 (一)关于“18点至次日早晨6点气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三家商户每天18点至次日早晨6点进行水产批发,经营过程中,存在将售卖鱼的废水直接泼洒至门前淮河路路面的现象,造成路面鱼腥味大。 (二)关于“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三家商户每天18点至次日早晨6点进行水产批发,存在夜间占道经营现象。经营商户大部分使用半封闭水箱进行运输,经营过程中,由于商户将售卖鱼剩余的废水直接泼洒至门前淮河路路面,造成路面污水横流。 | 属实 | 按照疏堵结合的思路,取缔三家水产商户店外违法经营行为,引导其进入专业的批发市场规范经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淮河路其他路段进行排查、巡查,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现象,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 经调查处理,两项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18点至次日早晨6点气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日,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对三家商户下达了《行政指导书》并签订四项内容《承诺书》,要求商户将废水引入污水管网,严禁废水泼洒至路面,并会同属地办事处积极推动引导该三家商户到大别山农贸市场内规范经营。2023年12月12日,老刘水产、新富民水产、厚和水产超市已全部搬迁至固始县大别山农贸市场专属区域经营,实施了规范管理。 2.关于“污水横流”问题。该问题已办结。 2023年12月2日,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对该三家商户所属区域路段进行夜间值守,采取劝导和文明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商户严格落实《行政指导书》和《承诺书》规定内容,将废水引入污水管网,严禁废水泼洒至路面。2023年12月12日,老刘水产、新富民水产、厚和水产超市已全部搬迁至固始县大别山农贸市场专属区域经营,实施了规范管理,彻底解决污水横流问题。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13 | D3HA202312010029(第十批) | 信阳市固始县蓼城街道淮河路北段北小店小区附近,有三家商户和百十个农村卖鱼的小贩,从18点至早晨6点,卖鱼的污水横流,腥味大,夏季蝇虫乱飞,冬季道路结冰,希望尽快解决。 | 信阳市 固始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属实。 (一)关于“18点至次日早晨6点腥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三家商户每天18点至次日早晨6点进行水产批发,经营过程中,存在将售卖鱼剩余的废水直接泼洒至门前淮河路路面的现象,造成路面鱼腥味大。 (二)关于“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三家商户每天18点至次日早晨6点进行水产批发,存在夜间占道经营现象。经营商户大部分使用半封闭水箱进行运输,经营过程中,由于商户将售卖鱼剩余的废水直接泼洒至门前淮河路路面,造成路面污水横流。
| 属实 | 按照疏堵结合的思路,取缔三家水产商户店外违法经营行为,引导其进入专业的批发市场规范经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淮河路其他路段进行排查、巡查,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现象,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 经调查处理,两项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18点至次日早晨6点腥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日,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对三家商户下达了《行政指导书》并签订四项内容《承诺书》,要求商户将废水引入污水管网,严禁废水泼洒至路面,并会同属地办事处积极推动引导该三家商户到大别山农贸市场内规范经营。2023年12月12日,老刘水产、新富民水产、厚和水产超市已全部搬迁至固始县大别山农贸市场专属区域经营,实施了规范管理。 2.关于“污水横流”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日,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对该三家商户所属区域路段进行夜间值守,采取劝导和文明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商户严格落实《行政指导书》和《承诺书》规定内容,将废水引入污水管网,严禁废水泼洒至路面。2023年12月12日,老刘水产、新富民水产、厚和水产超市已全部搬迁至固始县大别山农贸市场专属区域经营,实施了规范管理,彻底解决污水横流问题。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14 | D3HA202312040052(第十三批) | 信阳市固始县北关淮河路北段,有3个鱼摊在该处摆摊卖鱼,气味难闻,苍蝇乱飞,污水随意排在马路上。要求这3个鱼摊搬走。
| 信阳市 固始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属实。 (一)关于“摆摊卖鱼,气味难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三家商户每天18点至次日早晨6点进行水产批发,经营过程中,存在将售卖鱼的废水直接泼洒至门前淮河路路面的现象,造成路面鱼腥味大,气味难闻。 (二)关于“污水随意排在马路上”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三家商户每天18点至次日早晨6点进行水产批发,存在夜间占道经营现象。经营商户大部分使用半封闭水箱进行运输,经营过程中,由于商户将售卖鱼剩余的废水直接泼洒至门前淮河路路面,造成路面有少量废水。 | 属实 | 按照疏堵结合的思路,取缔三家水产商户店外违法经营行为,引导其进入专业的批发市场规范经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淮河路其他路段进行排查、巡查,严厉查处违规经营现象,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 经调查处理,两项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摆摊卖鱼,气味难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日,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对三家商户下达了《行政指导书》并签订四项内容《承诺书》,要求商户及时将废水引入污水管网,严禁废水泼洒至路面,并会同属地办事处积极推动引导该三家商户到大别山农贸市场内规范经营。2023年12月12日,老刘水产、新富民水产、厚和水产超市已全部搬迁至固始县大别山农贸市场专属区域经营,实施了规范管理。 2.关于“污水随意排在马路上”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2日,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对该三家商户所属区域路段进行夜间值守,采取劝导和文明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商户严格落实《行政指导书》和《承诺书》规定内容,将废水引入污水管网,严禁废水泼洒至路面。2023年12月12日,老刘水产、新富民水产、厚和水产超市已全部搬迁至固始县大别山农贸市场专属区域经营,实施了规范管理,彻底解决污水横流问题。 (二)处理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