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城镇供排水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信阳市城镇供排水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关于全面推行城镇供排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加快推进市本级和息县城镇供排水一体化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民生为本、融合发展”的理念,以城乡融合、机制完善、资源整合、设施统筹为重点,系统提升供水保障、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排水防涝、再生水利用等水务事业发展能力,构建权责明晰、管理顺畅、市场为主、多元投入、协同发展的供排水一体化发展格局,为实现绿色崛起贡献水务力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监管的“四统一”要求,坚持“分步实施、先行先试”原则,补齐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短板,解决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供排水事业管理效能和发展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到2025年底,市中心城区、息县通过整合水务资源,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管理效能,加快水务产业发展步伐,探索形成“以水养水”供排水一体化模式。
到2030年底,复制试点经验做法,全面推行全域城镇供排水一体化,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供排水运营管理格局。
三、试点模式
(一)中心城区模式
1. 组织架构。授权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供排一体化实施机构,牵头协调试点工作;授权华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集团”)为政府出资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省内国有骨干企业洽谈股权合作,成立水务集团公司,负责中心城区供排水一体化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养护,并参与规划修编和项目谋划。
2. 功能定位。水务集团公司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下,统筹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和专业化运维,开展中心城区建成区供水安全保障、污水收集处理、污泥集中处置、城市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中水回收利用、水务产业开发等新建、扩建、改造和运维业务,同时承担羊山新区陆庙、彭家湾、双井办事处供水保障任务。
3. 实施步骤。根据省《指导意见》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节点任务,稳健组织实施。
(1)开展摸底调查。中心城区、息县9月底前,要完成供排水企业摸底排查和分类评价工作,其他各县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要安排专业人员,入驻试点供排水项目,详细摸排项目运行状况、组织架构、资料数据、负债担保等背景信息,掌握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投资规模等项目信息,编制中心城区供排水一体化试点工作调研报告。时间节点:9月底。
(2)磋商合作条件。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协调各方,就中心城区供排水一体化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资金保障、服务领域等核心合作条款,与供排水一体化合作相关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作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时间节点:9月底。
(3)组建合资公司。根据《合作方案》,组建水务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水务集团公司作为供排水一体化实施运营主体,负责投资、建设和运维中心城区供水增量项目,并受托运维供水存量项目获取收益;负责投资、建设和运维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中水回用项目并获取收益;负责整合中心城区水务资源,拓展业务板块,拉长水务产业链条,形成城镇供排水一体化格局。时间节点:9月底。
(4)移交运维管理权。中心城区建成区现有供水设施管理权(含羊山新区陆庙、彭家湾、双井办事处)、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权(含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及其收水管网)、排水防涝设施运维管理权(含下穿铁路立交泵站),从现管理单位整体移交水务集团公司。中心城区厂网河一体化运维设施待运维合同到期后,将运维管理权整体移交水务集团公司;水环境PPP治理项目运维设施,由现管理单位与水务集团公司协商一致后,移交运维管理权。国有资本投资的在建供排水设施,待竣工验收和项目决算评审后,坚持“一事一议”原则,报经市政府审定,由水务集团公司运维并获取收益。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及其收水管网运维管理权移交,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先进行股权变更、再商定经营条款、后签订补充协议,依《补充协议》进行一体化运维。水务集团公司要超前谋划,做好运维管理权接收工作,并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达标运营。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二)浉河区乡镇污水处理运维模式
浉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待全面完成竣工验收并进入商业运营后,先由申信集团牵头落实润恒水务公司民营股权回购,实现100%国有控股,再由润恒水务公司依法依规组织委托运营招标,实现一体化运维。水务集团公司积极参与投标。时间节点:2025年底前。
(三)息县模式
息县要结合工作实际,自主决定模式,积极探索路径,加快推进实施。2025年底前,完成城镇供排水一体化试点任务。
四、政策支持
(一)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河南省关于全面推行城镇供排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豫建行规〔2024〕4号)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实行供排水使用者付费。供排水价格并轨后,统一确定供排水价格监管周期,适时开展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在供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到位前,坚持政府付费“经费渠道不变、保障额度不减、每年适度调整”的原则,确保供排水一体化能够正常运维。
(二)推行供排水设施统建统管。针对公共建筑和新建小区供排水设施质量把控不严,建设标准偏低,加重供排水企业接管运维负担等问题,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新建供排水工程由水务集团公司统建统管,助力实现企业收益自平衡。
(三)创优水务集团发展环境。城市综合开发、片区有机更新、市政道路改造等政府主导的项目中,由业主单位同步配建或改造供排水设施,具备条件的交由水务集团公司组织施工。根据地方政府供排水年度投资计划,支持水务集团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
(四)保障政策性资金专款专用。支持水务集团公司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参与涉水项目谋划和项目建设,并保证上级政策性支持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比例予以拨付,缓解水务集团公司融资压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进城镇供排水一体化试点,是补齐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城镇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紧盯时间节点,高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补齐短板。聚焦城镇供排水设施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信阳市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信政办〔2024〕11号)要求,梳理新建和改造任务,建立项目库,明确投资计划,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由水务集团公司分年度统一投资建设,实现“以水养水”目标,解决城镇水生态环境压力大、财政保障能力弱、专业运维水平不高等问题。
(三)强化监管。供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对供排水设施运营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依据协议抓好运维绩效考核,推行排水许可制度,严防出现混接错接和排水设施淤堵损坏等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排污单位监管,禁止有毒有害物质未经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
(四)严肃纪律。供排水一体化涉及企业多,涉人涉事敏感度高。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细则,引导职工理解支持供排水一体化,确保工作秩序不乱、业务经营不断、职工队伍稳定。
文字解读:《信阳市城镇供排水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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