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排污情况实时监控,整理、分析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时信息;负责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减排统计;为环境预警、环境决策、环境执法、事故应急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并对县级生态环境监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网络安全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提供生态环境监控信息;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办法和条例,实行舆论监督,普及推广环境科普知识和治理污染的经验;指导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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