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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4-03-04 来源: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办的有力指导下,按照省卫健委、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我委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委被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表扬为2022年度法规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法治办命名为第四批信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表彰为2022年度法治信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优秀等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委党组学习计划;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问题。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定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至省卫健委和市政府,并在委官网上公示。

  二、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2023年以来,我委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质效。2023年一、二季度市卫健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考核排名均位于前列;卫健委窗口上半年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文明窗口”;河南日报、学习强国平台、信阳日报对我委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取得的成效多次给予了报道。

  2、积极协调、扎实推进我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落细。2023年,我委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推动打造营商环境“强磁场”。7月4日全系统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大会,印发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指标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全市卫健系统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季度考核中,我委排名均位于配合单位第一方阵。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信阳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信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咨询办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了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四、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凡涉及我委“三重一大”等均由法律顾问首审,做到遇事找法,决策依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共为我委提供法律服务28件次,其中审核合同、文件12件次,提供相关涉法事项咨询并给出处理意见8次,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项8件。

  五、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时传达学习,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备案情况通报和问题通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3年累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确认我委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新增2件,废止2件。

  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继续培育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发挥平桥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的模范标兵带头作用,切实做好传帮带,持续做好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的建设,组织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通过强弱项、补短板,对表对标,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2、积极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平桥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 走基层”活动,累计宣讲4次;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被评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我委在信阳市第三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中被评为理论测试先进单位。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深入开展卫生监督专项行动。按照2023年省市卫生监督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卫生监督工作实际情况,7-9月我委按照督导细则相继将蓝盾护航行动、双随机抽查、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医疗美容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托幼机构及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等五项专项行动合并一起,采取统一督导的方式开展检查。督导检查涉及全市11个县区的249个单位(医疗卫生机构117家、消毒产品场7家、厂矿企业5家、公共场所59家、学校12家、生活饮用水49家),共计发现问题线索833条,责令限期改正581条,交由县区依法查处问题线索178条,由我中心立案查处问题线索79条。

  2、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我委认真开展2023年双随机检查工作。本年度共有双随机任务国抽任务165户,市级任务28户,涉及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等9个专业内容,7-9月期间结合省市的专项行动督导要求,一并对双随机国抽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利用日常监督和专项行动的契机完成了市级双随机工作任务,全年双随机任务完结率100%,通过双随机办理案件38件、罚款1.06万元,双随机办案率为29.23%。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20余人次,动用车辆220余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单位759户次,下达执法文书286份,发现问题1100余条,指导整改各类问题1100余条,查处各类卫生行政违法案件112起,现已办理结案106起,预计收缴罚没收入78.4万余元,现已履行罚款62.6万余元。

  3、开展案卷评查活动。11月7日至10日,我委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报送的本年度已结案的111份一般程序案卷进行了评查。我委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案卷评查专家工作组,由市监督中心和各县区监督机构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2版)》执行,从执法主体、违法事实、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规范等各方面逐项评查,逐卷打分,确保评查尺度统一、结果客观公正;将评卷发现的问题、扣分及扣分依据逐条列出,确保问题找得准、查得实。通过评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委主办的信卫医罚〔2022〕1号和2号案卷别市法治办表彰为2022年信阳市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3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与要求,按照“应公开全公开”基本原则,集中发布、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优化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求。2023年,我委公开政府信息334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11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9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1条及其他机构设置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等方面内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办结3条。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我委认真抓好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工作,印发了《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集中学法计划》,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推进“第一议题”和“五种学习方式”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为辅、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重点抓好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两个环节。邀请委法律顾问到我委进行授课,组织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治讲座。

  2、持续做好“普法进社区”工作。认真做好“送法进社区”工作,在报晓新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布置横幅、展板,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小礼品,围绕《行政处罚法》、《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普法宣传,创建了良好的卫生健康法治环境。

  3、持续做好“宪法宣传周”工作。认真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开展了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制作了宣传版面和横幅,在系统内开展了线上知识测试,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了卫健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4、《民法典》专题培训。11月14日,我委召开学习《民法典》专题培训会,本会邀请了河南同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亚玉律师作专题报告。陈亚玉的讲解,既有理论层面法治思想的分析,又有实践操作中的解读,对更好地理解和学习《民法典》具有重要意义,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联系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清廉医院创建等工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精神在全市卫健系统蔚然成风,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十、存在问题

  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有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院意识不强,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停留在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不足,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化解矛盾靠经验,解决问题靠感觉的现象。

  十一、2024年工作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培训,持续开展“微宣讲 走基层”活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育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创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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