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信阳工作要点》及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执法效能,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从全局出发,系统部署、周密安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于4月份召开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全年共组织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会,召开6次法治工作讨论会。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要求全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大局”,锻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二)完善制度体系
积极按照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结合我市现有规范性文件推进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严格落实《中共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专职法律顾问,实行专人坐班制,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作用。
(三)依法履行职责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优化。2023年,我局自我加压,主动对标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最高值,在省内实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承诺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同时,通过从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调用中介服务成果,率先实现环评项目不见面审批。二是政务服务效能再提升。将“马上办、一站式服务”优良作风贯穿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的全过程,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全局共5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按要求入驻信阳市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一网通办”。经多轮提速增效,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均压缩至法定审批时限的20%以内,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达到87.7%。
2.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针对新制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新修正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调整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同时,对2021年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规范,确定我局权责事项57项,并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
3.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2023年,对72家企业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其中环保诚信企业17家、环保良好企业48家、环保警示企业7家、环保不良企业0家。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频次,将环保不良企业列为特殊监管对象,将环保警示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力度。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走进企业,通过帮扶指导、法律知识宣传、发放《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讲解生态环境诚信建设的重点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诚信政策法规等有关内容。二是严格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大法制审核力度,防范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2023年我局未出台违反公平竞争性文件;三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严格履行承诺,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能力建设,优化各类便民惠民措施。
4.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办法》规定,开展法制审核,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照程序向市司法局进行备案。
5.做好立法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市人大、市政府组织召开的立法调研、研讨座谈会。积极参与《淮河生态保护法》的立法调研准备,对制定的《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信阳市信阳毛尖茶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信阳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积极建言献策,并提出修改建议。其中,我局一名同志荣选为省人大代表,并在省人大会上积极参政议政。
6.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在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工作中,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全年共审查重大案件26起,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四)强化制约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关键科室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关键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制定《信阳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加强部门内部权力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发挥综合监督作用。保障和支持审计、统计等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配合做好审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在局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专题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线索的监督方式,拓宽问题收集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环境诉求。坚持做到有诉必应,不断完善投诉事项办理流程、核查规范、答复反馈规范、回访制度、抽查督办制度等,拓宽环境举报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企业、基层关切的难点痛点环境问题。修订完善了《信阳市生态环境热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办理标准、规范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六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接单、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回访、第一时间反馈)要求,全面提高热线事项办理效率。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2224件;接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转办电话举报1621件、微信举报件222件、网络举报件22件;接信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26件,均已办结。办理有奖举报6件,发放奖励金4500元。
(五)维护司法权威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实施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会同公安机关查处了1起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并对6名涉案违法犯罪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打击了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2.完善执法机制建设。印发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计划的通知》,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巡查方式,积极探索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9件,罚款金额427.66万元。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强化事前公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齐设备、设施,加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
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严格适用《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案件自由裁量因子取值纳入法制审核,针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对自由裁量进行说明。2023年裁定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共计8件,免罚金额214万元,确保行政处罚做到严格、规范、公开。
5.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行政处罚、环境污染犯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案件,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配合。6月份邀请市中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座谈会,就共同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一致共识。
6.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全年未收到检察建议书,出庭率百分百。2023年共有1件行政诉讼案件,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最终获得法院支持,驳回其起诉。
(六)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一是带头自学。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通过互联网、学习强国、纸质文件、书籍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二是集中学习。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印发《2023年度信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了学法内容和时间安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本年度共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局党组2次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通过学习,提升了大家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决策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生态环境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制定《信阳市生态环境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印发《2023年信阳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普法任务,并成立“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使我局普法学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我局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但与当前的法治建设要求和面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国家机构改革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越来越多,工作量越来越大,法治建设任务也随之增多,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力量稍显不足,部分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不足,难以达到当前形势要求。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强,认识不够到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执法守法规范性不足。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卷宗等方面完整性亟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两平台”应用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推进依法履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优质便民服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立改废,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按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报送市司法局审查备案。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震慑环境违法苗头。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三是健全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环境信访、投诉举报调处各项工作,发挥行政调解重要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以案释法、法律“七进”等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宽普法宣传深度、广度,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提升成效,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