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对标“十大战略”,深入推进“1335”工作布局,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新县在法治信阳(法治政府)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先后获评“河南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被省、市分别作为“全国守法普法建设示范县”“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候选地区之一向中央依法治国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会前学法,开展集中学法11次。高规格召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工作会议,全县各乡镇(区、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门述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度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政策理论宣讲,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并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力量,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高效运行。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位推动,2023年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领域工作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7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全会1次、专题工作会议2次。将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和述职内容,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开展法治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2次,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按照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期,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2期、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期,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制定新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行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测试,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4场次,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规范化。出台《新县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试行)》,提供法治建设智力支持。
(四)推进示范创建。按照《河南省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坚持以创建促提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行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任创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听取专题汇报4次,并以创建动员部署大会、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多种形式推进,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创”、全县一体推进工作格局。2023年,新县先后通过“全国守法普法建设示范县”“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省、市初审,新县审计局、新县司法局、新县税务局分别被作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候选单位向上级推荐。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决策更加依法民主。一是协助上级立法。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召开意见征询座谈会,发挥河南羚锐制药等15个省(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为上级科学立法建言献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认真落实《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监督检查5次,对70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实施、56件予以废止、6件予以修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三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通知》,聘请3名县政府法律顾问,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法治双审”机制,全年审核各类文件67件、合同71件。
(二)政务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一是简政放权激活力。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最新梳理规范县本级35个部门最小颗粒化政务服务事项2522项,将乡镇级事项150项、村级事项32项全部下放到位。新县市民之家成为全市首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二是规范管理严秩序。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咨询投诉平台、统一“好差评”系统等方式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创新采用AI智能机器人语音回访技术开展“智慧政务”回访,回访18735次,整体满意度99.9%,新县“智慧政务”智能回访技术在2022数据智能应用典范金铃峰会上荣获体验创新管理典范。设立“局长就是营商环境”体验窗口、纪委监委监督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有诉即办”完成率100%。三是优化服务提效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梳理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86件、“一证通办”事项510项,办结“容缺受理”359件,“告知承诺”7736件。开设“企业家会客厅”,集成多部门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全县乡村便民服务阵地完成规范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在全市率先成立窗口党支部的做法被《中国日报网》刊登推广。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县级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公布《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将规范化建设融入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全过程。全面推行“企业无扰日”,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任务数提升至146个,一般抽查事项的企业抽查比例降至3%,个体工商户降至1%。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全县“互联网+监管”系统注册人数达1338人,事项主项、子项覆盖率达100%。二是深推服务型执法。实行“首违不罚”,推行执法劝导、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执法方式,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制定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涉及事项299项,2022年以来,全县适用“四张清单”作出行政处罚案件50起,免罚金额近130余万元。三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惠企功能。组建法律服务首席服务团,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200余场。开展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及市场竞争状况第三方评估,激发市场活力,2022年以来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12.64%。新县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蝉联全市“三连冠”。
(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加完善。建成投用新县应急指挥平台,构建“1+N”全县应急指挥体系,乡镇(区、街道)“六有”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级安全劝导站实现全覆盖,配备安全劝导员340人、灾害信息员206人,县乡村三级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防汛抗旱机制,明确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319人,累计排查隐患97处,下发交办函4份。举行“2023年防汛综合应急演练”“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演练”,定期开展救援队伍联演联训,各级各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共510余场。强化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建立基层责任人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累计发送气象预警信息14773条,山洪灾害预警信息1286条,转移安置群众175户377人,实现防汛工作“零伤亡”目标,全县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经费投入,实行“局队合一”;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年度行政执法数据100%公示。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举办“新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一支队伍管执法”业务培训班,常态化开展新申办执法证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实现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全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3年新申办行政执法证件171个、注销92个。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督查检查,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道路交通安全、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27条,提出执法建议17条。选聘1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挂牌50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明确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实现乡镇街道、重点执法单位检查全覆盖。全年备案审查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出整改意见25条并通报整改。五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走基层、微宣讲”活动14场,实现乡镇(区、街道)全覆盖。举办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测试,新县卫健委行政调解案卷、新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指导案卷在第三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中分别获评一等奖、三等奖。扎实开展省“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试点县工作,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行政调解“新县模式”被省、市媒体报道。
(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一是平安建设走在省市前列。抓实“三零”创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创建“三零”村(社区)196个、企事业单位8123个。高质量配备乡镇平安办主任、执法队队长。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1+3+N”调解工作模式,启动乡镇议事室建设试点,全县累计化处各类纠纷3000余起,调解成功率99.2%,“三调对接”累计调解信访问题110件,参与诉前调解572件,化解“非警务”纠纷1695件,万人调解率位居全市第一。新县“ODR”开展“线对线”在线调解做法入选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经典案例,8名调解员获评省、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1人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三是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成效显著。推进行政复议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结案率100%,调解和解率达25%。全年辖区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8件,县长对县政府应诉案件均作批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已结案案件胜诉率位居全市第一。
(七)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一是服务窗口改造升级。高标准建成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70件,法律援助案件297件、法律帮助案件374件,提供法律咨询241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1人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二是法律服务下沉提质。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履职体系,17个乡镇(区、街道)和206个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展“一月一主题”集中服务日活动,提供法律服务575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910条,开展“法援惠民生”宣传活动13场次。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实现全覆盖,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三是普法效果持续提升。高标准打造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处和17处乡级、20处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普法活动50余场,发放法律读本6000余份,受众人数15000余人,圆满完成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高质量承办第三届“苏区法治研究论坛”,新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税务总局旧址纪念馆进入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初选名单。
(八)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6件、政协提案131件,办结率、反馈的满意率均为100%。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县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点。二是加强审计工作。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8个,出具27篇审计报告、17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建议,审计业务走在全市前列。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出台全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主动公开信息3500余条。推进政务新媒体优化整合,打造“1+N”精品政务新媒体矩阵,全年累计发布资讯700余篇,总阅读量35万余次。四是深化府院联动。支持县法院、县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化府院联动、探索府检联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5次,建立行政诉讼发案数和败诉率定期通报制度,圆满化解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4件。
三、存在不足
2023年,尽管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基层法治基础仍需加强,法治建设的统筹推动机制有待健全。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优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改革后的配套机制和保障措施有待跟进。三是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社会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新县现代化建设。
一是完善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严格实施《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强化保障措施,激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推动创建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提质增效。
二是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处理,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以争创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持续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书写新时代法治新县建设新篇章。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