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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4-03-04 来源:

  2023年,光山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河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法治工作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主抓手,进一步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发展,连续5年在全市法治信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现将光山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全面协调的作用,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2023年度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光山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召开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工作会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县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引领各单位学法常态化。

  (二)全面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头雁作用,县委主要负责人全年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8次、县“四大家”联席会议5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举措、解决重点问题。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常态化组织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相关重点工作8次。

  (三)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同全县经济发展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谋划、同推进,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推进。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更名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升级调整为创建工作指挥部,由县委书记担任政委,县长担任指挥长。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印发《光山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2023年)及责任分解表》,将创建工作细化分解100项指标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及成效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光山县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按计划开展经常性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重要内容,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测试的重要考察内容,以考促学,印发《光山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知识测试活动实施方案》,全年我县共组织开展了4次县级层面的理论测试活动,500余人次参加了法治能力知识考试。

  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县各单位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作为2023年工作重中之重。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光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的通知》,及时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专班成员及工作职责。二是梳理分解100项指标内容,为全县各责任单位一对一“量身定做”指标清单,搭建形成简洁明了、内容详实的指标体系网络。三是每周召开例会,听取各工作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集体研究讨论,疏通创建工作堵点。四是及时召开指标材料培训会,对收集汇总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及时查缺补漏,逐步充实完善创建材料,形成完整上报材料并完成上传。五是对标对表学习借鉴,深入南阳市社旗县、镇平县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先进地区进行交流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六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力度,印发《光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各类宣传主体及渠道宣传示范创建内容。在政府网站开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刊登示范创建方面先进经验做法,筹备拍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宣传片,推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益宣传短信16万余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局长谈”专题访谈活动10次,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有效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1.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一是深入开展“一窗综合受理”改革。全力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全县56家单位、2425项政务服务事项、授权全部进驻实体大厅,共设67个窗口,实行集中服务、统一监管。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基础上,完善4个“小一窗”和1个“大一窗”,基本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二是简化办事流程。全县242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件量196863件,不见面审批件达124516件。实现全程“网上办”占比达98%。申请材料压缩比为40%,时限压缩比提升至94.29%,185个高频事项可“一证通办、免证可办”。推广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运用,形成容缺受理事项229项、告知承诺事项122项。优化流程推动事项联办,提炼“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式服务事项170项。推行跨省通办事项271项、省内通办事项594项,今年以来完成跨省通办办件20690件,与11个友好城市签订了“跨省通办”协议。三是着力打造“小玲帮办”政务服务品牌。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形成帮办代办事项清单423项,解决难题350余项,提供民生事项帮办代办420余件,为行动不便人群提供上门服务85次,收到群众表扬信71封。创新开展“政务服务+直播”服务模式,2023年度已累计制作发布政策解读类、公告类、大厅风采展示类短视频169条,阅读量超60万人次,现场解答咨询8000余条。四是建设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目前建成2个市级试点便民服务中心,全县19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创星。创新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乡镇党政便民服务中心及人流量大的场所布设24小时政务服务一体机,持续加强政银企合作,利用银行、邮政、企业等113个合作网点延伸服务触角,着力打通企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五是完善监督体系。全域铺设好差评平板及静态二维码,共产生好差评24万余条,事项解决满意度100%。通过“有诉即办”专区、12345市长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方式为群众答疑解难。目前,受理企业群众诉求153件,均已按时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2.依法决策水平提升。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要事项、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讨论等法定程序,制定发布了《光山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涉法事项中的作用,县政府共聘请两名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为我县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助力。县政府组成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促进了各领域依法行政。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我县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2023年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议40余次、各项工作调度会和推进会70余次、新闻发布会1次,印发周通报45期,梳理报送改革创新清单105条、宣传信息1031条。二是建立企业诉求机制。统筹建立微信公众号、政府官网、投诉热线、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线下举报信箱等8个企业维权服务渠道。建成并投入使用光山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已入驻涉企职能部门23个,各渠道企业诉求事项办结率100%,满意度100%。三是创新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全面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类采购免收质保金。全面实行电子化采购,实现政府采购领域“过程零费用、资金零占用”。2023年以来,共减轻了企业负担170余万元。三是用水用气用电更优惠。通过上门办理、帮办代办,企业零跑腿、零审批、零投资,为企业节省资金160余万元。推动出台《光山县城镇用电接网工程费用承担机制实施办法》《接网工程实施细则》,设立政府专项账户,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对符合政策的工商业客户实行低压零成本接入,高压客户就近接入,进一步降低客户办电成本。四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合理规行化市,增设临时经营点19处,实行人性化执法,管理与服务并行,解决2000余人就业问题。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持续创新执法方式,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指导“三点一线”工作推进法,紧抓服务型行政执法这条工作主线,通过三方面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推进示范引领。对争创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县税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了培育指导。四是比武练兵提升本领。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骨干参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信阳市第三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大比武活动,扎实推动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锻造过硬本领。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将行政指导及服务型行政执法等相关知识纳入法治专题培训班、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内容以及机关人员法治能力知识测试当中,本年度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共11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引领。2023年光山县农业农村局获命名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推荐罗陈乡人民政府、南向店乡人民政府申报创建市级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并对两个乡政府现场培育指导2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根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举办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培训班,2023年度共开展3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培训班,共有209人申领行政执法证。

  3.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七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改革,高质量完成县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二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开展,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定期开展“日研判”活动,统筹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全面分析行政执法权下放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下发相关改革文件,落实落细行政处罚权平稳下放工作。2023年度组织开展4次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在乡镇(街道)开展现场培训5次。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三大联合”工作机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乡村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巡回培训,共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40余场。二是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县人民调解中心派驻法院诉调工作室共调解案件834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缓解了司法诉讼压力。三是部署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开展重要活动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紫水派出所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四是加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县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筑牢社会维稳“第一道防线”,2023年以来,全县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45件,调解成功率达98%。文殊乡调委会等一批调委会被表彰为全市先进调委会,邹婷婷等5名人民调解员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员。

  2.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一是有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60件,审结51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14件,调解结案2件,纠错11件,纠错率21.6%。通过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行为的职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公开审理,共采取听证方式审理案件3件。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二是通过紧抓诉源治理、败诉分析、应诉管理切实推动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度县政府作为诉讼主体的案件,依法委托县司法局、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共办理29件(一审诉讼案件14件、二审11件、再审4件)。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监督检查,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本年度无一件因未按时提交诉讼材料或出庭应诉而被法院判决、裁定县政府违法的案件。

  3.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一是组织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府院互提事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组织召开联席办案件会商会和案件研讨交流会,对一起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的土地征收案件进行充分研究,讨论案件焦点、提出处理意见,对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案件的处理进行充分研讨,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提供了工作建议。三是组织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专项整治工作。召开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推进会,对行政败诉案件逐案分析败诉原因,对涉案单位开展督导,切实降低败诉率。四是举办了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2场,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4.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至6个功能区、8个窗口。统筹县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行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全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咨询413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5件。办理公证1931件、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事项1488例、各类诉讼案件2177件,提供上门服务169场次。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公共法律服务,全县364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参与律师84名,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接受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867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19件,开展法治讲座128场,参与调解矛盾纠15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126次。2023年度光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省级示范点”。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定期开展对全县各单位“一把手”和党委(党组)班子落实管党治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收到“四清单一报告”587余份,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93份,下发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问题清单93份。二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按照巡察监督全覆盖要求,统筹安排全年巡察工作,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覆盖15个乡镇(街区)、252个村(社区)和1个县直单位。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从严整治突出民生问题。今年以来已启动教育系统代收费问题、招投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发小区环卫设施配建使用问题、文旅领域民宿及扶贫重点村旅游项目问题等专项治理。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体系建设。2023年新选聘15名同志为光山县第二批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目前全县共有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25名,选取槐店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光山县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54个。二是印发了《光山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分自查自纠阶段、现场检查阶段、总结阶段开展本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工作。三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随机抽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60余卷。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自查,公开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五是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结合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持续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与县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六是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印发了《光山县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职责边界。

  3.全面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加强政府职能、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公开,建立互动交流平台,利用留言评论、在线访谈等方式听取民意。2023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00余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2件,发布政策解读共45条,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

  (六)健全协调应对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突发事件处置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内容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组织全县22个乡镇(街区)围绕防汛安全、地质灾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五个方面,绘制了《光山县安全风险隐患图谱》,共计标注783个安全风险隐患点,遵循一个隐患点对应一个应急预案的原则,共制定安全风险隐患点应急避险、救援预案783份。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展板等形式,面向全县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接受广大群众对安全知识、防灾减灾等知识咨询,增强群众防范风险和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3.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常态化演练活动有序开展、务实有效。突出抓好防汛、消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应急疏散等类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采取多种方式,立足实战,健全协调应对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应急演练常态化,组织各乡镇(街区)、县直各单位、企业等在“全市安全日”共计开展演练4033场次,参演人数72.72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紧抓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干部群众守法自觉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光法守协〔2023〕5号),全面检验“八五”普法阶段性工作成效。

  2.加大普法宣传。紧抓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聚焦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需求,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乡村”等“法律七进”活动1000余次。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组织督促30余名法治副校长每月开展法律课堂,落实警校共建工作,全面检查学校人防技防工作。全年开展普法课堂200余场,组织律师开展渉企法律知识宣传45场,渉企法律知识培训9场,对企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6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专题庭审、送法进军营等专题活动以及多种形式的主题日活动,印发了《2023年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光法守协〔2023〕6号),全面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全年开展《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00余场。

  3.持续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创成国家级民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6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达到83.5%。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成效不够明显。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彻底、执法事项审核不细致、执法卷宗制作不标准等问题仍然存在。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三是法治机构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个别单位负责法治审查工作人员少、缺少“传帮带”,行政行为内部法治审查把关能力有待提升,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光山县将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1335”工作布局和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全面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实现“美好生活看信阳、红色光山走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项学习及培训计划,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轨道推进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任务落实。围绕全县重点任务,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常态化开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宣传。积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多形式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活动,让普法活跃在田间地头、城乡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大环境。

  (五)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加大考评督促和法治督察力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强化结果运用,更好发挥考评的“指挥棒”功能,及时查找总结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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