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桥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细化任务、稳步推进,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谋深抓实,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和有力抓手,坚持区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条块结合,专班推进,压紧压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指挥有方、组织有力、落实有效。一是严格制定工作方案。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会议精神,先后印发了《平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平桥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信阳市平桥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文件,法治政府建设的定位、目标、路径和措施更加清晰明确。二是定期安排部署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大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好向快发展。三是深入推进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年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形式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12次,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次,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有力发挥督查考核。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乡镇和政府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并专项赋分,强化考核评价和督查落实,切实履行监督问责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见效。
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持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着力推进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平桥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发布《平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为提高决策质量提供重要保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程序,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对房票安置等政策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创建,成功创建省级联系点2个,征求联系点意见10次、反馈意见35条。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作用,全年为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具合法性审查建议100余件,切实把牢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关。
三、法治护航,深化改革,全面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下放乡镇行政处罚权限73项、街道办事处59项,全区23个乡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单位。针对放权赋能的部门,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累计组织开展培训9场,确保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接得住、接得稳、用得好”。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机制,落实“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办”“24小时自助服务”“5+X”周六延时服务等举措,实现审批服务“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全覆盖。设立“一窗通办”服务专区,实现0.5个工作日内“全流程免费办结”,为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98.4万元。梳理民生领域清单15个,与47个县区签订“跨省通办”协议,完成事项606件。积极落实“好差评”制度,有效评价234837条,好评率99.99%。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常态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34次,覆盖率达100%。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网上公平竞争审查模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24个部门44个领域,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事项573项、覆盖94个领域,政务管理应用信用报告实现19个部门全覆盖,反馈联合奖惩案例418例。创新15个“信易+”应用场景,“信易贷”平台放贷6205.4万元。信用环境、项目保障2个一级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第二方阵。
四、规范执法,强化服务,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的重要内容,邀请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夏新军等专家对法治政府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解,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20余次,引导全区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服务型行政执法内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二是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举措。建立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推行柔性执法,认真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4000余起。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联系员制度,明确10个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20名联系员。各执法部门梳理、归纳和公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规避执法风险。用好“行政调解”,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三是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区属各部门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积极争创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标兵。组织全区2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到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单位观摩学习,提升全区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我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被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区医疗保障局被表彰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获“全省第二届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活动”三等奖。
五、加大监督,主动公开,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接受各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和更新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新申办执法证89个、监督证74个。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完成重大行政处罚备案38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选聘20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对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单位开展执法监督。首批设立26家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在平桥街道办事处建立全区首个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二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59件,办复率100%。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内部监督,健全交办、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部门内控监督,严防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领域权力滥用。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完成对重大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项目26个。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全年共受理市长热线交办件、市长信箱交办件、各类群众来电5000余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重点围绕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文件等1500余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维护权威,广泛普法,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立足源头预防、前端治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构建府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立体网络,切实把府院联动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治理效能。先后4次召开府院联动会议,研究部署行政诉讼发案率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动党政机关切实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14.58%,完成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目标。二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没有通过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其他明示、暗示方式干预司法公正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开展《宪法》、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数万余人,营造了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新局面。
七、筑牢根基,依法治理,积极营造稳定社会环境
注重强化基层基础,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有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浦江经验”,深化“三零”创建,村(社区)达标率91%、企事业单位达标率99%。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处级领导带头接待群众来访240批700余人,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招聘专职调解员324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00余起、成功率97%,重要敏感时期北京、郑州没有发生来自平桥干扰。平西街道滨湖社区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平西司法所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明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备公职律师14人,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全年受理援助案件1503件。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业务,办理公证案件3688件,平桥区景明公证处赵敏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养“法律明白人”1500余名,查山乡获评省级守法普法示范乡镇。三是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机制,建立完善乡镇(街道)“1+4”应急体系,大力推动行政村(社区)“1+3”应急队伍建设,在13个中心乡镇高标准建成应急独立营房并投入使用,各乡镇救援装备器材按标准配齐配到位。结合“全市安全日”和全年演练计划要求,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培训,累计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100余场次,大幅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应急处突能力。
一年来,虽然我区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距离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比如,部分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一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基层法律人才缺口较大等。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持续深化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我区法治建设水平。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