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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1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中介机构监管与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23〕29号 时  效 有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中介机构监管与服务工作的
若干意见

信政办〔2023〕29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高效便捷、规范优质的涉企服务,按照分类施策、精准有效的原则,现就做好全市中介机构监管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强感知,以企业满意度提升为第一目标,通过加强行业监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标准、加大工作力度,为全市中介机构发展营造更加良好、更加优质的环境。

二、明确范围

本意见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按照一定业务规则或程序为委托人提供中介或技术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组织。

三、突出重点

(一)科技中介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科技咨询、科技经纪、科技评估、知识产权代理、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二)咨询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政策咨询、管理咨询、决策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环保咨询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

(三)金融中介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产权交易、融资担保、金融租赁、金融信托、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保荐、保险公估、期货经纪、资产管理、财务顾问、路演培训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信阳银保监分局)

(四)法律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律师、公证、仲裁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五)会计、税务及评估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价格评估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

(六)信用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信用评级、征信、管理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

(七)贸易及相关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贸易、报关报检、货物运输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信阳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

(八)人力资源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创业指导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会展广告服务。重点监管和服务业务范围涉及会议、展览和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四、主要措施

(一)规范市场环境。全面治理“红顶中介”和中介服务垄断问题。一是放宽中介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有关部门不得设定区域性、行业性、部门间中介机构执业限制,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有关机构实行垄断行为。二是开放中介服务市场,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不得限额管理中介机构数量,引入竞争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营造统一开放、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商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摸清底数,打牢中介行业服务基础。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所属领域中介机构的摸底调查,全面梳理各类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重点核对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服务对象、经营状况等内容,做到摸清底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实现动态管理。强化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实名信息管理,做好基本信息、执业资格、诚信记录等信息统计,确保中介机构及人员信息真实完整。二是依托信阳市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具有中介服务网上查询、网上交易、综合性信息化服务、信用管理等功能的服务平台,供企业和公众自主选择,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评价、网上投诉。服务平台对中介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不受区域、行业、规模等限制。三是加强宣传,对于各行业部门发布的惠企纾困政策要进行深入解读,让更多中介机构享受政策红利。四是开展业务指导,通过网络答疑、召开培训会等方式,指导中介机构认真规范开展业务,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服务好小微企业。五是推进中介机构自律管理,引导中介机构规范执业、遵守职业道德,鼓励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到企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通过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中介服务交易市场长远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统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信阳银保监分局)

(三)建立沟通渠道。一是适时召开政企“面对面”座谈会,加强政企交流对话,倾听中介机构发展诉求,及时了解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功能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指导、服务、协调、自律和反映诉求等功能,搭建好政府、协会、企业多方交流平台,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管理格局。三是完善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全方位收集中介机构意见建议,精准了解政策需求和利益关切,根据中介服务业发展堵点难点针对性的研究改进措施。(责任单位:市工商联、民政局及中介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依法加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维护开放公平、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公平规范原则,定期对中介机构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承诺时限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五)完善信用评价。建立以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执业记录、投诉等为基础数据的信用档案,加快完善以诚信数据收集范围、诚信评定程序、诚信等级标准、诚信公示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中介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和监督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信用档案、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等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并每年对中介机构的诚信评定状况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及中介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意见要求,积极主动对接工作任务,认真组织落实。结合本区域本部门权责清单,形成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明确责任分工、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统筹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监管和服务工作。

(三)严格督查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评价反馈机制,对工作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效果显著、反响良好的部门进行正向激励。

(四)定期报送进展。各级各部门每季度将开展的中介机构监管和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前报送至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邮箱(xysyshjzx@126.com)。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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