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可靠性,市政府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工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信政〔2021〕21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信政办〔2021〕52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五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21〕62号)需要修改。
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22年首批消费券发放方案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22〕21号)宣布废止。
凡宣布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凡决定修改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报市政府按程序印发,逾期自动失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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