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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06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大别山职教新城区域规划建设的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22〕3号 时  效 有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控制大别山职教新城区域规划建设的
通    告

通告〔2022〕3号


为切实加强大别山职教新城区域的规划建设控制,严防出现乱批乱建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控制区范围:浉河南岸渠首桥以东、京港澳高速以西浉河南路以南至南灌渠向南延伸450米左右之间区域,详见大别山职教新城规划建设控制红线范围图。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职教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经济作物、苗木、花卉和树木,禁止开垦土地、建设温室大棚、畜禽厩圈、开挖坑塘等改变原区域内原地类、地貌的活动。对违规抢搭、抢建、抢种的,一律不予登记和补偿,抢搭、抢建的建筑物按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处理。

三、职教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严格按照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迁入。对违规迁入的,不予安置

四、职教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内的监督管理由辖区政府负责。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对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负监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平桥区政府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五、平桥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通告精神,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违反法律政策和本通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信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1号公告中严格控制的区域范围和控制措施继续有效。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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