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年8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624号),我市成功获批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示范区建设成效,更高水平构建适应信阳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助力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信阳实践,创优创新“信用信阳”城市品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我市制定《行动方案》,力争打造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全国样本”。
二、制定过程
《行动方案》被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文件精神和“信用河南”建设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全面对标学习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和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优化提升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成果,起草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行动方案》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征求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进一步征求了涉及的行业协会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整理吸纳,经市政府办公室合法性审核后,形成了《行动方案》讨论稿。2024年7月8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行动方案》。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确立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提出了全面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机制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备、成效更加显著的新阶段的要求。
第二部分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大基础”。围绕完善信用制度体系、提升信用平台服务能级、强化城市信用文化建设等三项基础工作,夯实信用基础支撑,筑牢诚信文明基石。
第三部分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围绕实施诚信政府示范工程、实施信用监管提升工程、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工程、深化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工程、打造乡村信用建设特色工程、打造区域特色信用应用工程等六大工程,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重点从完善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体系、强化督促落实,加强资金支持、强化运行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解决难点堵点卡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县区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发挥政府诚信示范带动作用。各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加强指导服务,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三要注重成效转化。全力巩固和提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效,合力打造“信用信阳”城市品牌。
解读单位:信阳市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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