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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示

征集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征集时间:[ 2024-04-19 ] 至 [ 2024-05-20 ] 状态:结果公示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各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典型示范作用,更高水平构建适应信阳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创优创新“信用信阳”示范品牌,信阳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5月20日之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科邮箱(xysfgwcjxyk@163.com)或致办公电话(0376-6365029)。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提升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社会信用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更是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支撑。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成功创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示范区建设成效,更高水平构建适应信阳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助力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信阳实践,创优创新“信用信阳”示范品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重大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以高质量推进信用建设、高水平打造“信用信阳”城市品牌为目标,以服务信阳市现代化建设、促进老区振兴发展为着力点,夯实信用法治体系、信用基础设施、诚信文化环境“三大基础”,推进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信用监管机制创新、诚信兴商助企发展、信用惠民提质增效、乡村信用振兴发展、区域信用协同联动“六大工程”,充分发挥信用在畅通经济循环、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增进城市文明、增强城市实力、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现代化信阳建设、奋力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贡献“信用力量”。

  (二)工作思路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围绕“1335”工作布局,将信用建设融入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位谋划、系统推进,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助力集聚新发展动能、筑造新发展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撑产业崛起、服务城乡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文明强市。

  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坚持法治引领、制度先行,强化信用建设法治保障。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管理,着力提升信用应用、信用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在推进信用创新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类信用制度和规范,提升我市示范区建设质效。

  惠民便企,开拓创新。以信用助企、信用惠民应用为导向,创新信用服务理念,优化信用机制手段,增加信用服务高质量供给。打造一批具有信阳特色的惠民便企创新应用,强化信用激励正向引导,增强诚实守信获得感,提升“信用信阳”城市品牌影响力。

  协同发展,示范带动。充分发挥信阳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的发展优势,紧抓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新发展机遇,探索区域间信用合作,推进跨域信用协同与共享联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县、乡开展信用创新试点示范,促进全域信用建设迈进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三)工作目标

  立足全国信用示范新起点,全面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功能更加完备、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更加显著的新阶段,持续擦亮“信用信阳”金字名片。到2025年,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完成迭代优化和智慧升级,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应归尽归、深度共享和高效利用,诚信政府公信力大幅提升,信用监管全面融入现代化治理体系,信用惠民便企应用走深走实,“知信、守信、用信、爱信”的信用意识和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诚信美好生活品质大幅提升。

  二、夯实信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大基础”

  (一)完善信用法治体系,强化信用建设法治保障

  1.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信用信息建设管理、应用、服务各项制度规范,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配套制度。加强信用政策制度的一致性评估,确保相关政策上下贯通、协调一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强化信用建设实施规范。深入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信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系统宣贯和培训;完善信用制度执行程序规范和实施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合规开展、规范运行,依法依规保护各类信用主体权益。加强信用知识宣传解读,提升市民群众对“信用信阳”政策举措的知晓度和理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提升信用平台服务能级,夯实信用信息治理基础

  3.完善全市“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体系。实现集成升级,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筹市县区各级信用平台融合集成,加强一体化建设,提升协同效率。拓展系统功能,建立市县区信用监测、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大数据分析、合同履约、信用修复“一键办”等系统,开发“信用信阳”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端应用,有力支撑信用专项工作举措精准落地。加强互联应用,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市直行业部门业务系统、信用融资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协同应用。推动智慧升级,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信用信息智联共享、信用监管智慧协同、信用应用智能服务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实现“依目录、全归集”,对标国家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实现应归集信息全覆盖、无遗漏。推动“依需求、全共享”,加强重点专项信用信息归集,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完成社保、医保、水电气费、新农经营主体及涉农相关信息归集并持续更新;按照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要求实现重点领域信用信息专项归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信阳市分行、信阳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燃气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5.深化信用数据治理与开发利用。深入开展信用数据治理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信用数据标准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规范报送。加强和规范“十公示”工作制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8类信息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切实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水平,保障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并保持常态化。完善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异议信息,避免超期。探索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机制,在依法依规和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和开放力度,更好发挥信用数据价值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各行政管理部门,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三)强化“信用信阳”城市文化建设,筑牢诚信文明基石

  6.打造品牌,推进诚信文化传播。打造“信用信阳”诚信文化系列品牌,发展“信用+”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出系列有信阳特色、以诚信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文创产品。持续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年活动,组织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诚信主题公益宣传活动。依法依规开展诚信建设“红黑榜”名单发布、诚信对象评选活动。发挥好“信用信阳”宣传阵地作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及各类媒体杂志和互联网广泛宣传报道信阳信用建设成效和创新做法,加强信阳诚信文化传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7.完善机制,增强知信用信守信自觉。完善诚信教育体系,强化校园诚信教育,建立重点职业人群信用培训机制,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辅导培训,推动诚信教育覆盖各行业、各领域。定期组织召开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举办信用专题研讨会、系列论坛讲座等,增强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感。加强知信、用信、守信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信用知识和信用政策传播系列活动,推广信用报告应用,推动形成“便利查信、习惯用信、自觉守信”范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三、实施信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

  (一)实施诚信政府示范工程,以政务诚信引领立标

  8.建立健全政府履约践诺机制。建立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体系,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开展合同“签订、跟踪、预警、处置、公示、应用”等全流程“一站式”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工作,实现政府合同“应归尽归”,定期跟踪履约情况。将政府履约践诺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并归集相关信息。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实现化解率100%、清偿率100%,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9.完善政务诚信监测管理体系。强化政务诚信专项督导,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和大数据监测。将政务诚信情况纳入市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法治政府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文明单位创建等测评体系,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广泛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全面建立各级各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诚信档案,加强公务员违法违规、违约失信、司法判决、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归集。持续推进公务员信用核查工作。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提升公职人员诚信意识和服务观念。(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二)深入实施信用监管提升工程,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10.健全信用承诺践诺管理机制。持续推进信用承诺践诺信息归集共享,将经营主体作出承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实现信用承诺、履行、公示、应用等各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广信用承诺应用,无缝嵌入政务服务系统,在行政审批、容缺受理、证明替代、信用修复等场景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开展信用承诺并向社会公布,提升企业信誉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信用承诺,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司法局及各政务服务部门,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11.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监管需要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实施规范,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参照,对不同信用等级主体实施分类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执法检查等监管工作中建立差异化措施,提升监管靶向性。深入推进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高信用监管综合效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12.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严格落实“依清单惩戒”,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认定失信惩戒对象、实施信用惩戒。开展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推动相关主体完成整改、修复信用,及时清退僵尸企业。积极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守信激励举措,持续加强A级纳税人等守信激励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推荐。深化信用奖惩信息共享应用,将省级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关联平台实施联合奖惩,实时、全量反馈激励惩戒案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

  13.强化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建立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税收缴纳、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以及“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积极构建一体化协同防治长效机制,强化联合治理措施,全面降低本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数量,及时归集典型案例,增强联合治理效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14.高效办成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完善信用信息修复协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修复条件、修复时限等要求,各有关部门规范开展信用信息修复。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加强信用信息修复服务便利化和高效化,实现信用修复审核“即申即办”。依托信用服务窗口,畅通信用修复线上线下申请通道。全面推行信用信息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深入处罚决定、修复告知“双书同达”机制和信用修复提醒机制,引导和帮助相关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实现信用信息修复告知率、有修复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单位)

  (三)深入推进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工程,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15.着力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以信阳市金融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易贷”平台)为载体,强化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质,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完善融资信用信息数据库,优化企业精准画像和增信服务,支撑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建立预授信模型并实现全流程放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贷款服务。开通“政策找人”功能,推动各项金融支持政策通过平台直达经营主体。引导本地存续企业(个体工商户)、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机构全量入驻,提高线上放贷规模和融资活跃度。市“信易贷”平台全面接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国家和省级标准完善平台对接、机构入驻、信息归集共享和数据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信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阳分局及各驻地金融机构)

  16.大力推进融资信用服务优化和应用创新。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快推动“信易贷”专项产品和服务开发,围绕信阳绿色食品、纺织服装、建材家居等优势产业创新供应链“信易贷”服务,聚焦用水、能耗、碳排放等领域创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探索推动与金融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开展金融授信联合建模试验,加强信用信息开发利用。用足用好绿色金融、股权融资、首贷中心等创新功能,定期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对接会等活动,精准开展银企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和金融服务。探索设立“信易贷”专项增信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引入第三方融资担保和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市场化融资风险缓释和共担举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信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阳分局及各驻地金融机构)

  (四)实施信用惠民应用工程,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17.深化“信用+医疗服务”。推动实施“信易医”便民措施,将信用信息与就医服务相融合,选取医院和诊疗项目分批开展试点,对医院相关系统进行改造更新,建立信用诊疗服务路径,提供“信用+先医后付”“零等待支付”等服务。推动信用医疗合作共建,支持本市信用医疗签约用户跨区域就诊。建立健全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督、运行评价、等级评审等内容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信用管理体系,营造优良就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

  18.优化“信用+家政服务”。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管理制度,推动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优先为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逐步建立信阳市家政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探索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为消费者提供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引导家政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重点对母婴护理类、养老护理类、保洁家政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建立消费者服务评价标准和评价信息归集机制。创新家政服务“居家上门信用电子证”模式,探索实施“一人一卡一档一码”信用管理,优化家政服务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9.深化“信用+旅游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消费体验,将消费者投诉信息纳入景区、旅行社等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覆盖旅行社、旅游景区、品牌酒店、特色餐饮等经营主体旅游市场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据经营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探索旅游消费权益保护平台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信用查询、风险提示、快速维权等服务。建立“信用商圈(街)”,试点商户“信商码”,建立商户信用评价机制。探索“信用游信阳”,在购票、餐饮、住宿、导游等场景推行信用好的主体享受免票、优惠等服务,助力打造信阳建成鄂豫皖省际区域文化旅游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20.深化“信用+消费”应用。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租赁等行业企业合作拓展“信用+消费”场景,基于消费者信用状况提供差异化商业折扣、减免租金押金等优惠。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健身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预付费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电商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等违法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行信阳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阳分局等相关部门)

  21.持续拓展信用便民服务应用场景。广泛实施信用惠民措施,聚焦租赁、交通、物流、教育、养老、中介等领域,围绕减免费用、享受优惠、免交押金、降低门槛、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享受便利等方面,推动形成以行政领域为主、社会和市场领域协同的信用联动场景应用体系,释放信用红利,增强市民获得感。(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

  (五)打造乡村信用建设特色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22.加强农村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归集。结合普惠金融和社会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制度,严格规范涉农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管理、使用等环节。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效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涉农信用信息,建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信用记录,重点开展涉农信用评价及应用、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涉农信用信息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信阳市分行)

  23.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供给。依托市“信易贷”平台,构建“贷前、贷中、贷后”一体化金融惠农服务流程,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估和增信体系,创新系列惠农信贷产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围绕“土特产”供应链创新金融服务,聚焦“两茶一菜”等优势主导产品创新信用贷款、信用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服务,引导解决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稳步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阳分局及各驻地金融机构)

  2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采集及评价。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日常巡查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工作与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相结合,根据其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的开通项目申报“优先通道”、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常态化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在“信阳毛尖”“商城茶油”等优势农产品领域“电子合格证+信用等级+智能追溯”体系,健全绿色优势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和追溯系统,助力全市种养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打造区域特色信用应用,探索跨域信用协同联动

  25.着力推动跨区域信用联动发展。深入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信用一体化建设的基础上,优化完善信阳市与苏州市、六安市、阜阳市等区域信用合作机制,交流推广“信易+”系列产品的研发和应用经验,不断丰富信易游、信易购、信易行等多地互认的“信易+”社会化场景,推动信用跨场景联动。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完善跨区域执法协同机制,深入开展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用修复跨区域开展等方面的实践研究,创新事前、事中、事后信用治理模式,努力营造更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6.打造“一县一区一行业一特色”示范应用。推动各行业部门、各县区结合经营主体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聚焦民营经济、绿色生态、民生福祉、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运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等手段,充分发挥信用在赋能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挖掘“信用+”创新应用,打造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特色信用应用场景示范。(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市委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统一规划、协调推进力度,区县党委要抓好基层、督促任务落实,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内信用建设的具体指导。强化信用建设组织保障,配齐建强信用建设专职人员队伍。

  (二)健全协调体系,强化监督落实。强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功能,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推进。定期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发展改革委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政策研究、工作通报等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和其他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评价督导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三)加强资金支持,强化运行保障。加强信用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加强信用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引导,鼓励开展信用产品服务开发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信用服务业产业发展。健全信用建设基础设施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平台网站日常运行安全。推进公共信用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覆盖公共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公开、应用等重要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

征集渠道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市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4月19日至5月20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对《信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以书面形式,征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等单位的意见。

各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截至5月20日,未收到县区、公众反馈意见建议。收到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共5条。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共5条)

单位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备注

市工信局

8页,8.建立健全政府履约践诺机制。实现化解率100%、清偿率100%”建议修改为:实现化解率100%、推动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

采纳

市文广旅局

14页:19.深化“信用+旅游服务”。

建议去除:探索“信用游信阳”,在购票、餐饮、住宿、导游等场景推行信用好的主体享受免票、优惠等服务。

采纳

市司法局

1.建议删除第8项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原因是根据市营商办关于印发《依法推进政府承诺事项兑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项行动已经结束,市司法局已不具备相关职能,建议将市司法局删去。2.建议修改第9项中“法治政府考核”为“全面依法治市考核”。3.建议删除第13项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原因是市司法局不涉及重点领域综合监管职能,也不具有联合治理职能。

采纳

市市场监管局

1.深化“信用+消费”应用。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无法牵头全面工作,建议将市场监管局作为配合单位;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建议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采纳

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1.9条完善政务诚信监测管理体系。经研究,因目前营商环境评价已有信用环境指标,建议将“营商环境评价从测评体系中删除,将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从责任单位中删除”;2.19条深化“信用+旅游服务”中均为相关部门工作职能,我中心无相关工作职能,建议将“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从责任单位中删除”。

采纳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收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建立健全政府履约践诺机制、“信用+旅游服务”、“信用+消费”应用以及完善政务诚信监测管理体系等方面。经研究论证,5条意见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