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
《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信阳市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要求,落实好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项目投资、消费、工业生产等经济工作,切实提升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第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扩大投资的关键性作用
1. 持续推进全市第十一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和第八、九期月开工竞赛活动,力争当期签约项目第一季度开工率达到75%,单期月开工竞赛项目不低于300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 2月底前印发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清单,其中省重点项目100个左右,市重点项目650个左右。落实省《2024年重大项目“双百工程”工作方案》,对涉及信阳的“双百工程”重大项目建立“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一台账”包保推进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及时转发下达增发国债项目投资计划,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新开工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3月底前能开尽开,确保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投资量和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机制成员单位)
4. 抢抓国家新增政策性资金等机遇,进一步完善提升市级项目谋划推进调度机制,持续开展能力培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做到“手续等政策、项目等资金,钱到即开工”。建立市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机制,出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市级重要项目集中攻坚“周会商、月调度”机制,抓实抓细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机制成员单位)
二、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的基础性作用
5. 把政府引导消费作为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的重要载体。市县同步、政企联动,市本级筹措3000万元,各县区分别筹措不低于500万元的消费券资金,全市筹措不少于1亿元的消费券资金,用于引导消费促进。其中,“春节”前,市县同步发放政府电子消费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 支持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4S店让利促销。对市内公务车、出租车、物流车等燃油车实施新能源汽车替换,予以消费补贴。对新购汽车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具体补贴办法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省级财政对县区财政实际支出部分给予50%奖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7. 开展绿色家电及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补贴标准按换购单件新家电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1000元,不含旧家电回收折价和商家折扣)的20%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台。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省级财政对县区财政实际支出部分给予30%奖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8. 开展“文旅消费季活动”,对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省外游客来信旅游专列每列次奖励3.5万元,组织旅游包机每架次奖励6.5万元。针对明港机场复航推出“你坐飞机我送门票”活动,组织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推出打折减免等优惠举措。对旅游目的地在信阳的外省旅游包车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铁航中心、市财政局)
9. 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发放家居、家装及建材消费券,鼓励绿色家装消费,引导绿色、健康、智能、适老等消费理念,营造放心、舒心、暖心的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0. 持续完善购房补贴等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政策,鼓励各县区举办房产推介会、展销会,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 春节期间,市县联动组织信阳产品年货节展销活动,针对参展产品发放专项消费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 加强现有便民服务点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增设便民服务点位,进一步为流动商贩提供经营场地。持续做好特色消费街区建设,结合节日特点组织开展特色消费活动,营造节日消费氛围。在不影响通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春节节日期间商户临时出店经营行为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3. 适度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合理满足春节节日期间大额消费需求,加大消费贷款优惠力度,推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推广消费贷款业务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放款一站式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阳市分行)
三、充分发挥工业生产的“压舱石”作用
14. 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对2024年第一季度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电量能够达到2023年月用电峰值(即2023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80%以上(含80%),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 实施深谷电价政策。将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午间11时至14时设置为深谷时段,对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按谷段电价的95折执行。核对用户档案信息,做好采集系统维护,准确记录优惠时段电量,确保春节节日期间用电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全力服务工业企业节日期间连续生产、可靠用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信阳供电公司)
16. 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对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4日期间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4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信阳供电公司)
17. 扎实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科技型企业和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工作,大力争取上级支持金融机构向制造业、社会服务等领域提供长周期、低利率、弱担保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等政策,充分发挥市“信易贷”平台功能应用,深化政银企对接,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比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阳分局)
18. 支持企业融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产业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鼓励银行机构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以企业资金流水、电力、税务等经营信息为基础,提供一定额度的免抵押信用贷款支持;鼓励银行机构以企业应收账款为质押,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新认定有融资需求的“专精特新”企业,分档次予以信用贷款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信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阳分局)
19. 纵深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组织11个服务工作组和首席服务官,开展“万人助万企 新春送温暖”活动,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强化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列入保供名单,对春节期间放假企业,引导企业做好设备检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摸排企业用工需求,抢抓返乡人员较多的有利机遇,有针对性组织招聘活动。组织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产销对接,全力抢订单、拓市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信阳供电公司)
20. 强化入企宣传,制作“开门红”若干政策宣传清单,在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开展首席服务官入企走访,特别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惠企政策宣传,让企业应晓尽晓,指导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和预计达到满负荷生产奖励、就业补助资金条件的企业精准调度,确保“开门红”政策应享尽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 建立全市营商环境违法案件“投诉受理、转办督办、定期回访、限时反馈、责任追究”的全链条调查处理机制,依托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省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12345优化营商环境专线、“万人助万企”包联搜集企业问题反映渠道,联合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联合走访、联合督办,推动解决一批久拖不决、部门扯皮、历史遗留等涉企问题。(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调度。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级财政资金要早拨快拨,更好发挥引导撬动作用,尽早发挥政策效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