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八批共5个案件,其中涉及平桥区2家,淮滨县1家,固始县1家,新县1家,查处和整改情况现按要求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八批 2023年12月3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D3HA202312190044 | 信阳市淮滨县新华街与金山路交叉口东南,品质高端全屋定制(衣柜生产加工),夜间生产噪声大,粉尘大。 | 信阳市淮滨县 | 噪音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夜间生产噪声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淮滨县品智木制品厂地处工业园区,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住户。通过调阅淮滨县品智木制品厂工人上班打卡记录及走访周边企业负责人,该企业夜间(晚10点至早6点)不生产,反映的“夜间生产噪声大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粉尘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淮滨县品智木制品厂生产经营为半成品加工,外购木板通过切割、封边、打孔,组装成木制产品,生产车间为全密闭,车间内每台生产设备均配备有袋式粉尘收集设施,收集后的粉尘定期由专人拉走处理。12月21日,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联合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车间内环境较好,无明显扬尘,但厂区内地面有少量积尘,厂区清扫不及时。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作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信阳市淮滨县新华街与金山路交叉口东南,品质高端全屋定制(衣柜生产加工)粉尘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淮滨县已责成滨湖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企业已制定日常生产操作规范,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并定期维护、清洁除尘设施,湿法清扫车间,有效减少扬尘污染,改善企业环境空气质量。经淮滨县环境监测站检测,企业厂区内外颗粒物浓度符合标准。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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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3HA202312190094 | 举报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处理不满意:1.信阳市平桥区王岗乡三里岗村熊发辉等人自2022年8月起在村委支书方东建支持下非法开采荒山植被下面砂石料,并外运贩卖;村支书方东建伙同熊发辉威胁农户、强行承租集体土地,强行毁林、盗挖砂石料、侵占农户自有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严重。2022年10月开始,有规模地组织大吨位车辆趁着夜色偷偷进行外运贩卖,多次投诉未果。采盗人员在疫情人员管控期间,将近30多亩的整座山基本挖平掏空,行为极其恶劣。2.信阳市新东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污染严重,矿渣、危废随意堆放,污水直排,危废深埋村民耕地,污染严重。3.信阳市平桥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私自与王岗乡人民政府和村委签订租地占地协议,占用耕地和集体用地百余亩作为存矿区域,偷采砂石和河沙并贩卖,破坏环境。 | 信阳市平桥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3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信阳市平桥区王岗乡三里岗村熊某辉等人自2022年8月起在村委支书方某建支持下非法开采荒山植被下面砂石料,并外运贩卖;村支书方某建伙同熊某辉威胁农户、强行承租集体土地,强行毁林、盗挖砂石料、侵占农户自有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严重。2022年10月开始,有规模的组织大吨位车辆趁着夜色偷偷进行外运贩卖,多次投诉未果。采盗人员在疫情人员管控期间,将近30多亩的整座山基本挖平掏空,行为极其恶劣问题 基本情况:2022年8月,信阳市平桥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公司)与信阳振华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在平桥区王岗乡三里岗村建设河砂储砂点项目,该项目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及临时用地的批复。项目占用土地78.22亩,其中占用信阳市新东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区域用地30亩,占用熊某辉承包荒坡山30亩(即为反映问题中提到的30亩荒坡山),占用3户村民(张某军、熊某明、熊某成)自有荒坡山共6.41亩,其余为水利设施用地。 关于问题中反映:村支书方某建伙同熊某辉威胁农户、强行承租集体土地,强行毁林、盗挖砂石料、侵占农户自有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熊某辉于2018年4月与王岗乡三里岗村熊岗组签订了30余亩荒山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0年,协议系在双方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且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签字,并一次性付清10年承包费。2022年8月,水投公司因储砂点建设需要,占用熊某辉承租的30余亩荒坡山,占用3户6.41亩农户自有荒坡山;涉及集体荒坡山和群众的自有荒坡山上的部分乔灌木,按照相关补偿标准对群众进行了补偿,签字群众都已领取补偿款,并非强行毁林,在此过程中,方某建作为三里岗村支部书记起协调配合作用,并未伙同熊某辉威胁农户强租集体土地,据乡纪委初步调查未发现方某建威胁农户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区域土地测绘和国土资源部门的临时用地批复均显示不占用耕地。 关于问题中反映:“熊某辉等人自2022年8月起在村支书方某建支持下非法开采荒山植被”问题。“2022年10月开始,有规模地组织大吨位车辆趁着夜色偷偷进行外运贩卖,多次投诉未果”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8月,平桥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各项资质齐全后,因储砂点项目建设需要对储砂点场地进行平整,平整涉及到熊某辉2018年租赁的30亩荒坡山和6.41亩农户自有荒坡(熊某辉与3户签订了6.41亩土地租赁协议,并支付了土地租赁费);反映非法开采荒山实为水投公司平整储砂点场地,并不存在在村委方某建支持下非法开采荒山植被问题;平整过程中大部分土方就地用于平整场地使用,多余的少量土方被熊某辉运至储砂点场地旁边原先租用的空荒地堆放,群众反映非法开采荒山植被下面砂石料不存在。2022年10月25日,熊某辉欲将平整该荒坡山多余的土方联系买家进行贩卖,辖区政府在收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并下达了整改通知,辖区派出所进行训诫,后来未发生外运贩卖行为。 (二)关于信阳市新东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污染严重,矿渣、危废随意堆放,污水直排,危废深埋村民耕地,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9年11月因缺少原材料而停产至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砂为不具危险性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大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另一小部分直接进入厂区尾矿库储存,2021年10月该公司申请尾矿库闭库并通过验收。同时我们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尾矿砂进行鉴定,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满意回复。现场核查未发现危废随意堆放,其生产产生的废水均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三级沉淀,不存污水直排,但厂区存在乱堆乱放及“脏乱差”现象。 (三)关于信阳市平桥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私自与王岗乡人民政府和村委签订租地占地协议,占用王岗耕地和集体用地百余亩作为存矿区域。偷采砂石和河砂并贩卖,破坏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8月,平桥区王岗乡人民政府与该乡三里岗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共租用土地78.22亩作为储砂点,租用土地性质为临时用地,有管理部门手续批复,当月水投公司与王岗乡人民政府签订该78.22亩土地租赁协议;水投公司子公司信阳振华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在平桥区王岗乡三里岗村进行的淮河河道采砂及销售,该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许可范围内业务,经营期间落实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对当地河道及时进行修复治理,未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河道采砂监管,落实环保各项措施,防止污染环境,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加强对涉事企业监管,确保批建相符,批用相符,在符合环保要求下开展生产;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向基层群众做好解释,增强为民服务的情怀。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平桥区王岗乡人民政府对熊某辉外运贩卖土方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通知下达后至今未再发生外运贩卖土方行为。 2023年12月6日,平桥区王岗乡人民政府对信阳市新东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脏乱差”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3年12月10日,王岗乡人民政府再次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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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3HA202312190061 | 举报信阳固始杨集乡湾枣大队王姓支书违规骗取盗用国家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和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不提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大肆违规占用耕地大挖沟塘、修建鱼塘项目。以生态农业种植、生态环保养殖项目为名骗取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只管个人利益、不管生态农业。 | 信阳市固始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信阳固始杨集乡湾枣大队王姓支书违规骗取盗用国家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和扶贫项目专项资金”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杨集乡湾枣村2017年以来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共有9个,总资金965.5054万元。该9个项目建设完工后均由固始县相关职能部门、杨集乡人民政府、湾枣村委会、施工方及监理公司联合验收,建设资金除“2022年湾枣村股权入股固始县鼎沅春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资金40万元通过杨集乡人民政府财政所全部转至湾枣村财政,由湾枣村全部转至固始县鼎沅春种植专业合作社(全程有转账记录)”外,其他均直接从固始县财政局和杨集乡人民政府财政所直接打款至施工方,未通过湾枣村委会中转。群众反映的“信阳固始杨集乡湾枣大队王姓支书违规骗取盗用国家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和扶贫项目专项资金”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不提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自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杨集乡湾枣村按照省、市、县、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将治理“六乱”、开展“四清”、实现“静起来、亮起来、美起来、绿起来”作为工作重点,先后组织人员466人次、机械100台次,清理坑塘、堰坝、河道36处,消除黑臭水体15处,疏通渠道12处,拆除破旧房屋、残垣断壁、违章建筑、破旧围栏126处,清理建筑物料21处、农业生产废弃物39处、乱搭乱设、破旧广告招牌12处、墙体广告、乱贴乱画118处,沿中干渠007县道植树2000棵、沿村组道路植树3000棵,实施户厕改造298户,安装路灯120盏,投入密闭式垃圾桶85个。但湾枣村基础设施条件差、乡村财力有限,在不提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大肆违规占用耕地大挖沟塘、修建鱼塘项目”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杨集乡湾枣村自2018年以来没有新开挖大塘、鱼塘情况,仅在2022年冬季至2023年春季,湾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了杨集乡湾枣村团结组3口、王塘组2口、湾枣组2口、张棚组1口共8口水塘清淤整修工程。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并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清淤整修的8口水塘符合《固始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2022年固始县杨集乡湾枣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不存在“大肆违规占用耕地大挖沟塘、修建鱼塘项目”情况。 (四)关于“以生态农业种植、生态环保养殖项目为名骗取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只管个人利益、不管生态农业”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以生态农业种植、生态环保养殖项目为名扶持壮大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际为“固始县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项目,该项目依托2022年固始县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杨集乡人民政府40万元,经杨集乡财政所将40万元资金交由杨集乡湾枣村投资入股固始县鼎沅春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经营,用于固始县鼎沅春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杨集乡张庙村建设扩大鲈鱼及肉牛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规模,协议签订期限为五年,约定固始县鼎沅春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每年兑现杨集乡湾枣村不低于所投入资金6%的收益。该项目资金投资入股的鼎沅春种植专业合作社不位于湾枣村,且该合作社为固始县生态农业的重点企业,未发现群众反映的“以生态农业种植、生态环保养殖项目为名骗取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只管个人利益、不管生态农业”情况。 | 部分属实 |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全面加强项目工程监督,切实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公开制度,确保整体过程公开、结果透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不提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以进一步提升湾枣村人居环境为整改目标,明确由湾枣村两委干部为责任人,充分发挥村级公益性岗位的作用,于12月21日至22日,连续开展为期两天的湾枣村人居环境集中攻坚行动,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同时对全村在家住户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使村民自觉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来,不断提升村容村貌、户容户貌、人容人貌,通过集中攻坚,湾枣村的人居环境有较大改善,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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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3HA202312190028 | 信阳新县污水处理厂自建厂以来,从未正式运转,上级来检查的时候才会临时使用,一直都没有正式运营,致使河水水质变差、变臭。 | 信阳市新县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信阳新县污水处理厂自建厂以来,从未正式运转,上级来检查的时候才会临时使用,一直都没有正式运营”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新县污水处理中心2004年取得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后开始筹建,2008年7月开始试生产,试生产时间为3个月。2008年12月、2009年12月原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两次环保验收后投入正式运行。随着近年来县城区域人口日益增多,城市生活污水产生量不断加大,新县污水处理中心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范运营机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提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能力,国家重点流域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2014年新县污水处理中心提出利用新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2015年4月16日,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关于新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后进行升级改造,2019年1月升级改造完成后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该污水处理中心纳入省级重点排污单位,根据自动在线监测、运行台账、污泥转运清单等资料显示,该污水处理中心一直运行正常。 (二)关于“致使河水水质变差、变臭”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新县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工序完成后,经过废水总排口排向潢河。总排口安装有同省生态环境厅联网实时监控出水水质的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每月对总排口进行水质检测,根据水质检测报告显示,出水水质符合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中心北侧紧邻潢河,下游约3公里处有水质断面检测点,是省、市目标考核新县水环境质量检测点,也是生态功能区水环境质量考核点,根据水质检测显示,潢河水质为Ⅲ类水质。 | 不属实 | 新县人民政府将加强新县污水处理中心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在人事和财政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并加大对污水处理信息的公开,让公众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 | 无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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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3HA202312190001 | 举报人对编号X3HA202312050050反映信阳市平桥区王岗乡三里岗村熊某辉等人自2022年8月起在村委支书方某建支持下非法开采荒山、新东莹公司在农田填埋有毒废渣”的处理回复不满意。 1.举报人的农田被新东莹偷埋有毒废渣后不能耕种,损失没有关注,土地污染得不到修复,无法耕种,污水已浸入地下,严重影响正常的饮用水安全。 2.熊发辉挖山事件没有正常修复,恢复原貌,导致土地无法耕种,等领导检查完毕一走,他们又开始开采贩卖砂石料。被举报人现在用各种办法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员,当地干部弄虚作假,上级核查人员被乡村干部带到的不是举报问题的地方,对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实际问题是“停止继续排放污水,填埋废渣, 土地修复能耕种,不要再盗买现在田地里的沙石,农户这几年损失能得到补偿”。 | 信阳市平桥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3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举报人的农田被新东莹偷埋有毒废渣后不能耕种,损失没有关注,土地污染得不到修复,无法耕种,污水已浸入地下,严重影响正常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1年3月20日,新东莹与三里岗村熊岗组签订《租地协议书》,租用熊岗组土地75.95亩用于新东莹厂区建设,其中田地35.65亩、荒坡地40.30亩,其中包括举报人的部分田地,租赁期为30年,30年租赁费按照土地每亩1.25万,水田每亩1.3万,荒坡山每亩0.8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三里岗村熊岗村民组全体村民(包括举报人),全体村民当年均签字同意并领款,并且租地协议明确约定乙方租地用于办厂,使用后土地不再恢复原状。2012年6月30日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2023年12月5日,该举报人向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举报此问题,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组调查取证期间委托河南宏图地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测绘,显示新东莹矿区及闭矿库均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未占用耕地。 该公司2019年11月因缺少原材料而停产至今,经查该公司环评报告危险物质判定显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砂为不具危险特性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对村民生产生活用水以及下游地表水体不产生影响。 (二)关于反映熊某辉挖山事件没有正常修复,恢复原貌,导致土地无法耕种,等领导检查完毕一走,他们又开始开采贩卖砂石料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熊某辉于2018年4月与王岗乡三里岗村熊岗组签订了30余亩荒山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0年,协议系在双方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且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签字,并一次性付清10年承包费。2022年8月,水投公司因储砂点建设需要,占用熊某辉承租的30余亩荒坡山,占用3户6.41亩农户自有荒坡山。2022年8月,平桥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各项资质齐全后,因储砂点项目建设需要对储砂点场地进行平整,平整涉及熊某辉2018年租赁的30亩荒坡山和6.41亩农户自有荒坡(熊某辉与3户签了6.41亩土地租赁协议,并支付了土地租赁费)。反映挖山事件实为水投公司平整储砂点场地,并不属于非法开采荒山,不存在正常修复也无法恢复原貌。举报件反馈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也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该举报件是否涉及占用耕地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区域实时土地测绘和国土资源部门的临时用地批复均显示举报内容不占用耕地。2022年10月25日,辖区政府在收到群众举报熊某辉私自外运贩卖平整该荒坡山多余的土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乡派出所进行训诫,自此后熊某辉以及三里岗储砂点均未发生外运贩卖行为。平桥区王岗乡人民政府近期加强了对三里岗储砂点及周边区域监管力度,没发现贩卖所谓的砂石料行为。 (三)关于被举报人现在用各种办法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员,当地干部弄虚作假,上级核查人员被乡村干部带到的不是举报问题的地方,对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自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四批编号X3HA202312050050的群众举报件后,王岗乡党委政府配合省、市、区环保及自然资源部门多次实地调查核实,通过无人机巡视,专业公司测绘以及现场核查图片证实,实地调查的位置均为举报问题的位置。该举报人反映信访件属于一件多投,信访人多次向市、区信访、环保、纪委等部门上访,平桥区政府和三里岗村委多次主动与信访人见面调解处理,前期因举报人诉求意见不合理合规,没有达成最终处理意见。2023年12月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四批编号X3HA202312050050的群众举报件后,乡村两级干部又积极与举报人沟通联系,通过双方沟通协商,举报人拟定了调解意见书,并提出3条具体条件,王岗乡人民政府和三里岗村本着息访罢诉的思想同意了该条件,拟准备与举报人签订调解意见书时,因举报人原因最终没有签字,双方的协商沟通均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进行,根本不存在所谓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行为。 (四)关于实际问题是“停止继续排放污水,填埋废渣,土地修复能耕种,不要再盗买现在田地里的沙石,农户这几年损失能得到补偿”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前期大量调查表明,新东莹公司自2019年11月停产至今,尾渣和污水问题目前均不存在,当年生产期间产生污水和废渣也都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不存在排放污水和填埋废渣;经河南省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区域土地测绘,新东莹公司和三里岗河砂储砂点以及熊某辉所租荒坡山均未占用耕地,平桥区水投公司租用新东莹公司和三里岗村熊岗组土地的费用,以及平整场地涉及荒山的补偿,均已对三里岗村熊刚岗村民组补偿到位。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监管,加强对涉事企业监管,落实环保各项措施,防止污染环境,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和基层群众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增强为民服务情怀。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反映熊某辉挖山事件问题 2023年10月5日以来,平桥区王岗乡人民政府加大对三里岗村熊岗组熊某辉所租荒山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剩余土方不发生私自贩卖行为。同时鉴于新东莹公司目前已经停产4年,王岗乡政府找到公司负责人反馈群众反映问题,要求其进一步加强环保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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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十八批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doc
责任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