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会议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3〕16号)和《信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规划(2022-2035年)》(信发〔2022〕10号)文件要求,高标准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了《意见》。
二、起草过程
《意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起草。在审查修改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履行了法制审核程序,并以书面方式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了有关方面25条意见,其中21条“无意见”反馈,4条具体修改建议均予以采纳。2023年12月5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围绕《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本着切实提升信阳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结合信阳实际制定而成。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明确了制定此次意见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以建设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市为主题,全面提升信阳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为建设目标。明确了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价值专利拥有量、有效商标注册总量、国家级、省级优势示范企业新增数量、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实现明显增长等一系列指标性目标。同时提出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水平、运用效益和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信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第三部分为建设内容。包括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产业自主可控能力,塑造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新优势;强化区域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基础;聚焦营造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构筑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四个部分,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顶层设计、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作、实施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提升工程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等十二条具体内容。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投入保障、强化考核评估三个部分。
解读单位: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6-63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