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禁止露天矿山设置范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露天矿山管理,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有关规定,信阳市重要河流、堤坝、铁路、重要公路两侧在晴朗天气条件下,直观可视范围1000米内禁止新设露天矿山,请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禁止露天矿山设置范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露天矿山管理,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有关规定,信阳市重要河流、堤坝、铁路、重要公路两侧在晴朗天气条件下,直观可视范围1000米内禁止新设露天矿山,请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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