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县立足实际,将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试点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为引领、以创建促提升,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在12家试点单位基础上,选取新县税务局、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作为示范点,通过现场观摩、挂职实操等方式推广行政调解“告知引导”试点工作经验,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依托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在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设立行政调解室;在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行政调解室或行政调解窗口,全面铺开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试点工作。
建章立制夯基础。设立新县行政调解委员会,指导乡镇(街道)、县直行政执法单位普遍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自上而下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试点工作格局。建立调委会工作例会、工作台账、上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意见》《行政调解室规范》等文件,对行政调解办公场所、工作流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文书制作应用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切实推动打造集实战、实效于一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县法政办通过组织行政调解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将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应用情况纳入案卷评查标准,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质量水平。
联动协作提效能。印发《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建立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诉前调解由县司法局启动,诉中调解由县法院启动。充分发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工作优势,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以多方联动协作提升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县将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特色指标,已主动告知引导行政调解7000余次,调解行政争议500余件、成功率超70%,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40%、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45%,充分发挥了行政调解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作用。下一步,新县还将持续探索完善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工作,努力打造行政调解“告知引导”新县模式,以行政调解“柔性”治理方式服务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大格局,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