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浉河区法院以府院联动机制为平台,同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许凤在了解案情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及思想沟通。为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彻底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当事人累诉。原、被告双方就争议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经过几轮交涉,办事处主动承诺一个月内了解相关事情经过,做出相应补偿决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个月内办事处对原告的地上附着物及设施等损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承办法官与检察院调解人员特意叮嘱办事处一定要按照调解内容履行。
浉河区扎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浉河区人民法院立案时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可调解范围的全部导入诉前调解平台,由行政庭专人指导调解员共同调解,审理中坚持府院联动,进行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