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注重发挥政务诚信建设引领示范作用的信阳革命老区积极响应,充分准备,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信阳市发改委于1月19日注册人民信用政务诚信管理系统,成为河南省首批入驻2.0版的地级市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信阳市发改委将充分利用国家级信用平台人民信用的特色和优势服务项目——政务诚信管理系统,以贯彻“全国一张网”的战略思想为引领,将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失信惩戒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六大维度建立标准统一的政务诚信档案,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帮助基层政府见证诚信工作,展示信用形象。
近年来,信阳市发改委在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守正创新,主动作为,各类示范试点先行先试,取得显著成效。
一、推动信用基础建设行动早、见效快,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坚强保障。2015年开通“信用信阳”网站以及各县区信用网站群,2017年建立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7年出台《信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印发《信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包含政务诚信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奖惩机制等五大类22项任务,对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联合国内一流的专业机构,高标准编制了信阳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高规格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市信用中心专门机构,重点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着力加强政务诚信监督管理,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务部门信用承诺公开、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推进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实现多领域多部门、多策并举,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强大合力。一是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市发改委、市中院、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将因法院判决不执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新官不理旧账”等依法依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作为政务失信治理重点,严防政府失信问题发生。二是加强行政履职和政务服务过程中的行政相对人信用核查。在市场准入、财政支持、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信贷融资等事项办理中实行“逢办必查”,严格审查参与单位的资质、信用状况,建立完善应用政务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三是发挥信用联合奖惩系统作用。推动市级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全面嵌入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在线审批等平台系统,各类平台累计核查市场主体信用状况12万余次,案例反馈4844件。四是各级各部门协同把关“信用管人”。在“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公务员评优评先等过程中实施信用信息核查,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一票否决,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建立政务失信惩戒和失信修复联动机制,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精准服务。一方面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对政府机构存在失信记录的,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另一方面率先开设信用服务窗口。先后于2014年和2020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社会信用服务和公共信用服务窗口,指导各级各部门因地制宜实施“信易+”守信激励产品服务,推进信用制度精准使用,开展信用报告出具、信用修复、异议处理、信用核查、信用承诺、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信用信息自愿注册、信用条例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已在评优评先、国家项目申报、文明单位创建等领域办理业务1089次,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提升信用惠民便企水平。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宣传,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良好环境。以宣传贯彻《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举办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产业园区等系列活动,组织各县区及3市直部门开展“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活动。通过信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信用信阳》期刊等载体,以互动展示、宣讲会、培训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弘扬诚信文化,厚植信用经济意识和生态环境。
下一步,信阳市将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领,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进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借助人民信用平台系统功能优势,全面提质升级信用体系新布局。一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制度。全面推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并纳入政府部门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将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诚信水平考核的重要标准。二是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政务诚信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各级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制度建设,建立项目执行人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