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桥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平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平桥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平桥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来抓,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得到全面纵深推进。
(一)突出高位推动,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法治平桥建设规划、“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中,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党校的重点课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等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上率下、梯次跟进的“雁行效应”日益显现,全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宣传宣讲,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
2.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着力做好“党建+法治”文章。充分发挥区委和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大议题进行研究讨论,编制《平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平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见效。强化考核评价和督查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对乡镇和政府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并专项赋分。全力配合做好市对县区法治建设督察迎察工作,以督察为契机,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延伸服务触角,持续推进“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办”“24小时自助服务”“5+X”周六延时服务“就近办”等打破企业全生命周期办理空间、申领时间、经营地址限制,推行帮办代办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机制,实现审批服务“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全覆盖。设“一窗通办”服务专区,实现0.5个工作日内“全流程免费办结”,畅通“企业码”“信好办”等诉求响应平台,为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98.4万元。梳理民生领域清单15个,与广东、湖北、安徽、山东省的34个县区签订“跨省通办”协议,完成事项606件。积极落实“好差评”制度,系统覆盖所有的部门、村(社区),有效评价234837条,好评率99.99%,整改率100%,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2.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常态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34次,监管覆盖率100%。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公布两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网上公平竞争审查模式,全面清理区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竞争的规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举行新闻发布会1次、专题培训17场次,诚信教育和宣传活动120场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24个部门44个领域,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事项573项、覆盖94个领域,政务管理应用信用报告实现19个部门全覆盖;反馈联合奖惩案例418例;创新15个“信易+”应用场景,“信易贷”平台放贷6205.4万元,同比增速达到113%。信用环境、项目保障2个一级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第二方阵。
(三)提升决策能力,全面构筑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区政府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均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年内开展涉及网约车管理、二手车交易领域和计划生育内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和全面清理1次,宣布废止规范性文件18件,依法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为确保政令统一畅通,在全区范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同时利用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实行动态更新,推动全区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平桥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及时调整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发布《平桥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时动态调整。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配备和管理,实现了法律顾问在23个乡镇(街道)及272个村(社区)全覆盖。2022年,全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具合法性审查建议27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3200余件次。
(四)坚持示范引领,高标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积极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区对标示范创建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选择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申报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以打造“样板化”项目为驱动,不断创新,积极突破,总结提升。经过全区上下不懈奋力推进,我区服务型行政执法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大力培育选树先进典型。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培育了一批先进典型:区市场监管局被表彰为“第三批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区医保局成功创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择优推荐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作为全市第一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与兄弟县区培育的5个创建单位结对子,发挥“传帮带”作用。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五)严格规范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国性试点工作。自明港镇被司法部确定为我省唯一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乡镇级试点以来,积极探索实践,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立体多维执法协调监督模式,编印《明港镇行政执法人员标准化执法工作手册》和《明港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手册》。创新监督方式,选聘特约社会监督员、命名执法监督联系点、健全区乡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强化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和“河南法制报”刊登。
2.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重新审核,确认区级行政执法主体51个。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举行年度行政执法培训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完成83人执法准入考试。加强执法资格动态管理,根据持证人员岗位调整和法律知识测试结果,对全区971个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审,实现考试结果与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考核“双绑定”。全年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608件。选聘10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参与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中,对17个行政执法单位的85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以评促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3.扎实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编印《平桥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建立执法业务指导机制,夯实基层行政执法基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制定《平桥区“一支队伍管执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12个区直各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培训授课讲师团,全年组织法律基础知识及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8次,260余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受训。在平桥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平桥区首个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为解决基层行政执法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基层执法监督质效提供了前沿阵地。
(六)强化贯通协同,形成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合力
1.主动接受各类内部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审议事项26项,配合开展法规条例实施情况检查7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90件、政协委员提案164件,办复率100%。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加强对重大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力度,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5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74万元;加强政府投资在建项目审计,送审金额42599万元,审减金额10579万元,审减率25%,有效促进了增收节支。
2.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2022年,共受理市长热线交办件、市长信箱交办件、各类群众来电共计10936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85.6%。主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1条、政府文件48件、文件解读信息18条,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均按时办结答复,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创新社会治理,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聚力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三级联调格局,成立区级调解室2个、乡级调解室23个、村级调解室272个,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现有区、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327人。持续擦亮“泥土情•五老”人民调解品牌,以个人命名“泥土情”调解室16个,聘请“五老”人员285名,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调解工作团队。自2020年4月品牌调解室成立以来,共调处民间纠纷8109起,调成7819起,调成率97.2%,制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3起780人次,涉及金额约1.98亿元。2022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3568件,调解成功3464件,调成率97.1%。
2.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9件,3件不属于受理范围,应受理的6件均已审结,其中维持2件、撤销1件、终止复议2件、责令行政机关限期答复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持续关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金融和市场监督等重点热点领域行政诉讼案件,完善诉前预警、诉中办案和诉后反馈机制,制定《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效提升了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全年发生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件,行政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19次,出庭应诉率90%。
3.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全区272个村(社区)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和法律顾问全覆盖,设立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71名法律顾问年内提供法律服务87次、“法治体检”26次。开展法律援助“援助最无助的你”品牌活动,受理援助案件1565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无人律所”智能网络服务平台,实现7×24小时平均6秒的极速响应,用智能硬核构建互联网法律服务新生态。景明公证处推出惠民便企措施,开展拥军优属、“劳动模范公证公益服务周”、“敬老月”等一系列活动减免公证服务费用,针对信用“A级”纳税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3649件。
(八)聚焦共建共享,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党委理论中心组率先垂范,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法7次。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形式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12次,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次。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水平,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能不能依法谋事、靠法办事、用法解决问题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到边到角”。全年重点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控疫情、法治同行”、“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主题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300余场次,举办法律培训课128场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3万余册(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加快乡村治理步伐,成功创建2个全国民主法治村、2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省级法治乡镇、5个市级法治乡镇。培育乡村1300余名(社区)“法律明白人”,全区272个村(社区)实现共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全覆盖,营造了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新局面。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认识不够。部分部门、乡镇(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缺少主动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指标内容学习了解不深入,落实上还有差距。二是法治工作力量薄弱。部分部门、乡镇(街道)未配备专职的法治工作人员,更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政府及部门法制力量同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工作推进较缓慢。三是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对现代化的技术设备掌握不够,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三、2022年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研究“十四五”时期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等重要议题,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确保定位、目标、路径和措施清晰明确。
(二)深入学习贯彻,注重示范引领。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引领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会前学法常态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以及重点督查内容,同时纳入区委党校必修课,实现常态化学习,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实施的关键之年,平桥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现代法治政府。
(一)加强法治政府统筹协调。深入贯彻落实《平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制定《平桥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依托党校、法院行政庭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和实践基地。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加强行政决策后评估,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
(三)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确保统筹谋划到位、机构整合到位、力量下沉到位、人员素质到位。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集中行使复议职责的办理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培育有平桥辨识度的法治文化带,加快政府主导普法向社会化普法转变。
(五)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内容,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