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信政文〔2013〕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委员:冯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李第民(市政府秘书长)
姚启舟(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常 任 委员:许远良(市纪委常委)
何祥松(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廷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德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曹和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锡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宏继(市水利局副局长)
晏文彬(市人口计生委纪检书记)
杨主泽(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副书记)
刘长水(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崔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杨志峰(市工商局副局长)
蔡智涛(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志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罗佳(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组长)
丁芳(市房管中心副调研员)
陈慧芬(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河川(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齐文伟(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非常任委员:张慧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录强(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
易成爽(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
陈以德(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韫韬(市公安局法制室科长)
谢静(市房产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
李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规科科长)
梅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规科科长)
张克钰(市水利局水政科科长)
张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李文发(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黄 烨(信阳师范学院教授)
陈东果(信阳师范学院副教授、律师)
古瑞华(信阳师范学院副教授)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姚启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