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9号)要求,着力推进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治理,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信阳市结合实际,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案、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制定了我市《实施方案》,助力全面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擦亮“美好生活看信阳”生态底色。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9号)确定的需完成排查整治的重点河湖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市45个国省市控考核断面涉及的重点河流湖库,主要涉及26条河流、11个湖库,建立了我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清单。
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排污口排查,并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全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排污口整治任务;建成科学、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开展排查溯源和实施分类整治两大任务,《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排污口在查、测、溯、治等阶段的具体要求。
(一)在“查”方面。依据《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等有关要求,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按照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4种类型,对排查出的排污口统一命名、编码,并建立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
(二)在“测”方面。要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认真分析入河排污规律,合理安排监测时段,特殊污水要增测特征监测因子。
(三)在“溯”方面。根据排污口排查和监测情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人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排查的入河排污口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原则上排污口设置申请单位为责任主体。
(四)在“治”方面。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科学制定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逐一明确每个排污口及排放问题的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制定整治措施,避免“一刀切”,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在明显位置竖立标志牌,公开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别、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四、严格监管
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空间管控要求,对排污口审批实行分类管理,工矿企业、各类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建立健全“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的排污口现场检查机制,各县(区)要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开展自查。充分依托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动态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实现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数据互联互通。
五、保障措施
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公众监督等方面提出措施要求,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解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6-3099502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