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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3-00009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信政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23〕1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2日

信政办〔2023〕11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2

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立足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转化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基本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围绕秸秆产业化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提高秸秆消化能力。全市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到2025年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二、工作原则  

(一)农业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现代农业和畜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抓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稳步推进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推动秸秆利用向多元循环方向发展。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各地秸秆品种和资源量、生产生活方式、产业布局等,统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五料化利用的优先时序,避免资源无序竞争或资源不足。

(三)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入研究完善秸秆利用终端补贴等配套政策。

(四)疏堵结合,以禁促用。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和教育引导力度,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处罚措施,形成禁烧高压态势,引导群众改变焚烧秸秆习惯,宣传秸秆利用方式和好的典型,提高综合利用认知水平。

三、重点任务

按照先农后工、饲肥并重总体思路,重点发展秸秆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兼顾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每年争取国家资金建设2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积极开展全量化利用县区(乡镇)、产业模式县区(乡镇)、沃土模式县区(乡镇)及全产业链高值化试点工作。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各县区要依托规模化牛羊养殖场,开展小麦、玉米、水稻和油菜等秸秆的青贮、黄储、干储、造粒等饲料化加工,打造秸秆变肉换奶样板,发展壮大肉牛、肉羊产业规模各县区对本收贮饲用秸秆的经营主体按每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市争取每年补贴消化农作物秸秆200万吨以上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各县区要鼓励农作物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各地根据地块土层情况,确定翻耕的深度,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各县区对实施秸秆深耕还田,并且当年没有发生秸秆焚烧火点的种植大户,按实施面积每亩30标准给予补贴,全市争取每年粉碎深耕还田面积400万亩以上,约消化秸秆200万吨以上。对本收购秸秆生产有机肥的经营主体按每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争取每年补贴消化农作物秸秆30万吨以上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依托我市现有生物质发电厂,提高消化本地秸秆比例;相关县区政府要积极协调能源化利用企业优先收购利用本域内秸秆;对收购内秸秆能源化利用经营主体按每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市争取每年补贴消化农作物秸秆100万吨以上。各地要争取垃圾发电企业增建秸秆发电设施,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能力。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各县区要鼓励食用菌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究,推广秸秆生产食用菌技术模式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秸秆消化量对本收购秸秆基料化利用的经营主体按每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市争取每年补贴消化农作物秸秆30万吨以上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各县区要支持秸秆生产板材、制作工艺品和生产木糖醇等原料化利用企业发展,提高我市秸秆原料化利用水平。对本收购秸秆原料化利用的经营主体按每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市争取每年补贴消化农作物秸秆30万吨以上。

(六)秸秆沼养循环利用。依托现有大中型沼气工程,探索开展以秸秆为部分原料生产沼气,扩大秸秆利用途径。各县区对本收购秸秆生产沼气的经营主体按每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市争取每年补贴消化农作物秸秆10万吨以上

(七)完善收储运体系。各县区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区域地理条件、种植结构、收储需求、运输半径等因素支持市场经营主体建设秸秆储网点。努力实现县区有秸秆利用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化秸秆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主体实施、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多方筹措资金,优化奖补政策。县区政府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所需奖补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拿出部分资金作为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先进县区。各县区对补贴范围和奖补标准等支持政策,可根据当地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方案适当调整优化。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融资、贷款等给予支持,解决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产业发展壮大。市、县区秸秆禁烧扣减财力资金作为补充来源,全部用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和服务等;负责农机作业管理,加大小麦、水稻收获作业时段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解决用地手续等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禁烧监管,以禁促用。公安部门负责解决本域内秸秆运输过程中车辆超限等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加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抖音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典型,宣传秸秆有价值、利用有途径、销售有渠道,鼓励群众主动参与。



文字解读:《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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