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立足我市实际,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农文〔2022〕440号),我市制定了《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转化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基本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围绕秸秆产业化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提高秸秆消化能力。全市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三、主要内容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充分利用农业大市优势,开展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加工,服务壮大我市养殖企业,通过对秸秆利用企业补贴,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农户的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促进秸秆利用。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鼓励农作物秸秆粉碎深耕还田,依据地块土层情况,确定翻耕的深度,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依托我市生物质发电资源,提高消化本地秸秆比例;优先收购本域内秸秆的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能力。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鼓励食用菌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究,推广秸秆生产食用菌技术模式,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秸秆消化量。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支持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发展,对本域内收购秸秆原料化利用的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提高我市秸秆原料化利用水平。
(六)秸秆沼养循环利用。依托现有大中型沼气工程,探索开展以秸秆为部分原料生产沼气,扩大秸秆利用途径。
(七)完善收储运体系。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区域地理条件、种植结构、收储需求、运输半径等因素,支持市场经营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网点,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
四、保障措施
本部分明确四条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二是优化奖补政策。各县区要将秸秆综合利用所需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拿出部分资金作为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先进县区。三是加强部门协助。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农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抖音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典型,鼓励群众主动参与。
解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6-669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