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1日
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
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推动建材行业绿色化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我市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圆满完成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1335”工作布局,着力产业绿色崛起,依托我市资源禀赋,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项目中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在社会投资项目中鼓励使用绿色建材,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提高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比重。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有利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推进绿色建材应用的内生动力。
(二)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从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项目着手,确定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的试点项目,并通过试点项目示范带动,逐步扩展范围类别,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普及应用。
(三)统一领导,合力推进。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统筹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合力,加强试点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提高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重,建设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星级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建立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持续发展绿色建造方式,市中心城区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采购试点工程全面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政府采购工程试点项目。政府采购工程试点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国资运营公司等部门从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选择新建工程项目开展试点。第一批试点项目原则上不少于3个,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原则上于2024年12月底前竣工,较大规模的工程可以适当延长时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运营公司、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试点项目所在地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二)完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点项目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实行。探索以《需求标准》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信阳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探索实施对通用类绿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购,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部门(国资国企)集中采购机构定期归集采购人的绿色建材采购计划,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3年6月底前)
(三)强化工程设计管理。在规划编制、工程设计管理等环节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严格审查设计文件执行《需求标准》情况;在项目立项阶段,要将《需求标准》有关要求嵌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引入数字化管理新机制,实施BIM设计、审图全过程应用,从设计端开始强化绿色建材的应用。完善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充分发挥市场定价作用。探索依靠体制机制创新,科学测算绿色建材成本,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竞争和管理提升,消化使用绿色建材可能带来的成本上升等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国资运营公司。完成时间:2023年6月底前)
(四)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建立信阳市绿色建材数据库,积极推荐信阳市建材企业申报河南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鼓励建材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对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均可直接列入数据库,建立材料类别、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类目属性等信息,并定期发布《信阳市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2023年7月底前)
(五)落实绿色建材采购政策要求。纳入试点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必须全面落实《需求标准》相关规定,采购人应当要求设计单位根据《需求标准》编制设计文件,并在采购文件中将满足《需求标准》的有关规定作为实质性条件;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施工阶段要强化施工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单位落实绿色建筑要求,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履约验收阶段要根据《需求标准》制定相应的履约验收标准,并与现行验收程序有效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六)落实支持政策。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培育绿色建材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出台企业申报绿色建筑项目评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奖补政策及使用绿色建材相关激励政策,促进本地企业申报绿色建筑评价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鼓励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和采用绿色建材产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七)创新金融政策支持。以创建大别山(信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推进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工作,构建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的新体系;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绿色城乡建设金融产品项目实践;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机制,满足上下游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阳中心支行、信阳银保监分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八)培育绿色建造产业。围绕未来人居科技产业,加快培育壮大绿色建造龙头企业,大力支持绿色建筑企业发展,进一步吸引关联配套企业集聚,拉长产业链条,形成竞争优势,打造信阳绿色建造品牌,培育本地绿色建材示范企业和产品,加快绿色建材创新升级,促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运营公司。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九)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做好绿色建材采购的宣传培训工作,扩大企业知晓面,引导建材企业积极参与试点,促进传统建材企业向绿色建材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十)总结试点项目经验。根据试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经验总结交流,对绿色建材应用、绿色建材企业数量、绿色建材数据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试点数据和总结报告。建立绿色建材推广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探索出一条符合信阳实际、具有信阳特色的实施路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各责任单位、试点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政府为成员,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试点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做好试点项目的实施、部署和总结,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对新建试点项目,由市、县(区)发改、财政部门及采购主体在立项、可研编制、设计和招标阶段按照《需求标准》要求编制项目投资估算、概算和预算,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试点项目监管。各责任单位落实重点工作,开展试点项目选择,督促试点项目单位落实绿色建材采购,做好对试点项目采购、设计、施工、检测、评估、验收等环节监督。
(四)做好跟踪评估。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工作督导,主动协调解决试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试点工作相关意见建议,分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并在全市推广。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附件: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 钫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邵永峰 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市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周永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家才 市财政局局长
张立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吕 飞 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张卫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李 浩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房 磊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总规划师
杜道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张义国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高级主办
王 娟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常 胜 人行信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 亮 信阳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丁 丽 市国资运营公司财务总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文字解读:《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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