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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宣传重点工作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3-01-10 来源:市营商办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提升营商环境政策社会知晓率,推动营商环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认可度,现就做好年度营商环境宣传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市直单位服务事项公开承诺活动

  (一)公开承诺部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省评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和不是一级指标牵头单位但企业群众办理频率高的配合单位,如公安、医保、公积金等部门。(见附件1)

  (二)公开承诺平台。《信阳日报》开设“优化营商环境共建美好生活”专版予以刊登。

  (三)公开承诺时间。利用3天时间,集中刊发各单位公开承诺内容。

  (四)公开承诺主要内容。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服务企业群众、年度重点工作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00字以内)。

  (五)任务分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报道组负责统筹组织公开承诺活动,制定公开承诺安排计划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公开承诺时间。各成员单位自行准备承诺内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盖章后于2022年5月25日18:00前分别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及宣传报道组,并与宣传报道组对接具体刊发事宜;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参照执行。

  二、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制度

  (一)新闻发布部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省评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和不是一级指标牵头单位但企业群众办理频率高的配合单位。如公安、医保、公积金等部门。(见附件2)

  (二)新闻发布时间。自2022年5月份开始,根据省评价21个一级指标和包容普惠创新7个二级指标,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每期新闻发布会主题、涉及单位、发布顺序,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

  (三)新闻发布主要内容。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介绍本部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群众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出台的举措、取得的成效、工作中的亮点及下步工作打算,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

  (四)任务分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报道组负责新闻发布会场地协调、媒体组织等筹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准备新闻发布会内容、参加发布人员,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盖章后的文字材料于发布会前3天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宣传报道组。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参照执行。

  三、加强营商环境信息报送工作

  为推进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级关于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落实,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的宣传推广,自2022年5月起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并建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和市直一级指标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各自区域和各一级指标领域在各类媒体宣传信息情况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市营商办将在每月底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宣传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好宣传工作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科学制定本地本部门宣传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新闻媒体踊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的宣传工作合力,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推动落实。以上三项宣传工作将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季考核范围,相关宣传报道成果作为季度排名依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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