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我县在对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李某某,男,系河北省保定市返乡人员,现住潢川县双柳树镇老街。
经报备,11月26日19:44,在保定市火车站乘坐K157(14车厢15号上铺),11月27日2:19抵达郑州市火车站,未下车转铺至10车厢16号上铺,6:44到达信阳火车站,后转乘K8324(1车厢46号硬座),9:54到达潢川县火车站,出站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点对点返回家中,按照居委会要求落实居家隔离管控。
11月27日落地检、28日社区上门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11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冯某某,女,系无症状感染者1的妻子,河北省保定市返乡人员,现住潢川县双柳树镇老街。
经报备,11月26日19:44,在保定市火车站乘坐K157(12车厢05号中铺),11月27日2:19抵达郑州市火车站,未下车转铺至15车厢22号下铺,6:44到达信阳火车站,后转乘K8324(1车厢15号硬座),9:54到达潢川县火车站,出站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点对点返回家中,按照居委会要求落实居家隔离管控。
11月27日落地检、28日社区上门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11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为无症状感染者。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返乡人员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提醒全县广大居民:
1.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乘坐以上车辆的同乘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请所有返乡人员及家人,严格按照当前防疫有关要求,居家隔离期间本人及同住人员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配合村居(社区)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村居(社区)如实报告。
3.非必要不跨市县流动,近期确需返乡或出行的居民,要落实行前和返程“双报备”,提前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或电话等渠道向目的地村居(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返乡后要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分级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