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县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第53号)
2022年11月25日,我县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彭某某,男,现住新县新集镇叶林社区叶林三街。
11月22日19时,与两名工友包车从石家庄长安区出发,23日4时到达新县,在新县二高附近武汉风味美食馆吃早餐,5时回到家中后未再外出。
11月23日未外出。
11月24日9时在新县体育馆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3时47分到维也纳酒店路口摩托车修理店购买摩托车,随后回家未再外出。
11月25日8时26分骑摩托车到金水社区铁路桥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3时50分进入亚兴红星购物广场购物,14时11分购物完毕,随后骑摩托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3日落地检、2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5日反馈核酸结果异常。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提醒广大居民:
1.请在以上时间、地点特别是在亚兴红星购物广场与彭某某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非必要不跨市县流动,近期确需返乡或出行的市民,要落实行前和返程“双报备”,提前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或电话等渠道向目的地村居(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返回后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分级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