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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2-00134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区域规划建设的通告
发文字号 〔2022〕4号 时  效 有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控制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区域规划建设的通告

〔2022〕4号

 

为切实加强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区域的规划建设控制,严防出现乱批乱建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控制区范围:新建107国道以东、罗山县高店乡以南、浉河以西、312国道以北区域,详见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选址红线范围图。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经济作物、苗木、花卉和树木,禁止开垦土地、建设温室大棚、畜禽厩圈、开挖坑塘等改变原区域内原地类、地貌的活动。对违规抢搭、抢建、抢种的,一律不予登记和补偿;抢搭、抢建的建筑物按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处理。

三、在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严格按照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迁入;对违规迁入的不予安置。

四、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内的监督管理由平桥区政府负责。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负监督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平桥区政府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五、平桥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通告精神,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违反法律政策和本通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选址红线图

 

 

  

20221010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区域规划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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