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新中同志辞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9月1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新中同志辞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万喜同志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2年9月1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刘万喜同志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2年9月1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正军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9月1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道新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买戈良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李 青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 涛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9月1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洪克武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安君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