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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2-00085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8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22〕50号 时  效 有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信政办〔2022〕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保障残疾人康复权利,促进健康信阳建设,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预防为主、全民动员、依法推进、科学施策,进一步健全我市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残疾发生率处于全省较低水平,残疾人康复服务走在全省前列。

二、残疾预防

(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1. 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倡导最多跑一次工作标准,推进婚检、优生咨询指导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医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孕前健康检查率80%以上推进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推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

2.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贯彻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有关办法,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新技术运用,提高产前诊断确诊率做好唐氏综合症、18三体综合征、严重体表畸形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 加强新生儿疾病及儿童残疾筛查和干预。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有关办法,普遍开展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作,逐步扩大疾病筛查病种和范围做好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等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和新生儿听力免费筛查工作,筛查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妇联)

(二)着力防控疾病致残

1. 提升致残性疾病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提高传染病综合防控和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和应急机制巩固脊髓灰质炎防治成果,将流行性乙型脑炎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落实《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保证疫苗使用安全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内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 着力防控慢性病致残。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控机制。倡导全面健康生活方式,举办科学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等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健康体检制度,鼓励居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早期转介、早期康复为重点,持续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地方病防控,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控网络,开展脑卒中、心血管病等高危人群的筛查、干预与管理开展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干预。(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残联)

3. 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病、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康复,重点做好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心理健康服务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内容,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落实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救助政策,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和救治救助工作,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三)有效减少伤害致残

1. 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开展安全健康教育,预防工伤、尘肺病、职业中毒及其他职业病致残重点做好待孕夫妇、孕期妇女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减少职业危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和灭火救援工作,降低火灾隐患存量增量,增强火灾事故处置水平,预防因灾致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2.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路及附属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况普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广使用机动车儿童安全座椅加强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施救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

3.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产品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妥善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严肃查处销售假药、劣药行为,规范临床用药,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

4. 加强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严格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全面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指导涉水病区改水开展空气污染等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及时治理干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

5.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提高突发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社区、学校、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害防御设施、措施加强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及现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

6. 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开展对儿童意外伤害社区、家庭综合干预,创造儿童安全生活环境积极开展儿童步行、乘车、骑车和防范溺水、跌落等风险的安全教育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环境,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玩具、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和分级管理,减少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听力、精神等方面的伤害完善产品风险和伤害监测体系,实施安全预警和风险通报等干预措施,减少意外伤害发生。(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7.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深入推进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无障碍社区建设,加强典型示范,提高全市社区无障碍建设水平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各级政府网站无障碍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残联、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民航局、信阳车站)

三、康复服务

(一)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中对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推进情况的考核,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的康复功能推进社区康复站(科、室)规范化建设,每个站(科、室)至少配备1名经过康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人员,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合理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在社区、家庭推广适宜的康复技术,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二)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着力于残疾人康复需求采集、精准评估和个性化服务等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确保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依托各康复服务机构普遍开展康复指导、功能训练、康复护理、辅助器具适配、信息咨询、知识普及和转介等康复服务依托各专业康复机构广泛开展残疾人及亲友培训、心理疏导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通过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开展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探索建立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制度。(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三)健全儿童康复救助长效机制。依托各医疗、教育、康复等机构,建立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的工作衔接机制,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救助制度,实行康复教育相结合,确保有康复指征的0-6周岁残疾儿童有效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市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发挥公办儿童康复机构龙头示范作用,提高各类儿童康复机构的康复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展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师生残疾预防知识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家长家庭康复知识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四)提升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加强监管。推进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构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的康复医疗体系,探索建立康复服务医联体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标准和评估标准将康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提高辅助器具服务能力。构建多元化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全面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实施残疾人助听、助明、助行工程,推广辅助器具实用技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辅助器具研发、销售和租赁服务,促进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县、区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多渠道筹集残疾人康复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帮助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捐助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兴建公益设施,开展公益活动。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残疾人康复。

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费用予以支付;各级财政、医保、卫健、残联等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鼓励残疾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强化工作创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我市残疾预防信息共享和早期干预机制,各级卫健部门负责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将残疾和患有致残性疾病的未成年人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给本级妇联、残联妇联、残联在接到信息报送后,应当及时协调康复机构实施早期康复介入,跟进相关救助政策。

(四)加强人才培养。各级卫健教育残联等部门加强医务人员残疾预防知识技能培训,加快残疾预防领域学科带头人、创新型人才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扩大康复人才培养规模鼓励有相关专业职称的医务人员到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定期会诊、服务指导,并按规定享受基层支医支农政策。

(五)扩大社会参与。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残疾预防、残疾康复服务项目投资、运营管理,提高残疾预防、康复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相关机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与公立机构同等政策待遇。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残工委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介作用,利用残疾预防日有关宣传日,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残疾高发地区、领域及围孕围产期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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