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大别山百家主题民宿示范工程的十条意见(试行)》。主要内容如下: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大别山百家主题民宿示范工程。推荐但不限于在国际康养度假区(含鸡公山、灵山、南湾湖、出山店水库、浉河区)、新县、商城县等环境优美、旅游要素相对富集的区域,与全国知名旅游民宿品牌投资运营商或专业团队合作,集中连片打造100家品质民宿,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别原乡、旅居信阳”主题民宿品牌,示范引领全市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尊重原创。纳入示范工程的民宿项目规划由投资方编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充分尊重规划的原创性成果。对有重大探索与创新成果的规划和建设运营项目,给予特别奖励。规划经市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商专业咨询机构审定后实施。
二、优化环境。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民宿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建立专业咨询机构,实行专班推进、专业指导的工作机制。有关县(区)比照执行。按照尊商亲商安商原则,明晰集体、村民、企业经济关系,融洽三方感情,创造一流乡村治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和发展,实现民宿开发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有机结合。民宿项目享受审批代办服务,有关县(区)对每个民宿项目明确一名处级干部全程服务,亲自代办行政审批手续,结果纳入干部实绩考核。相关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简化手续,限时办结,符合条件的容缺办理。
三、用地保障。经审定的规划,用地需岀让的实行计划打包、点状供地,按市重点项目优先保障。根据投资方需要可以先租后让、租让并举,涉及经营权的,通过产权交易平台有序合法流转。
四、基础配套。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有关县(区)政府负责道路、通讯、电力、5G网络、供排水、导游导览标识系统配套到位。周边环境纳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考核。
五、融资扶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鼓励农民参与项目合作。项目完成供地后,依投资方申请,乡、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市属国有企业可以提供不超过40%的股权跟投,也可将农房、宅基地、土地经营权等资产入股发展。根据投资方需要,市政府为项目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市、县(区)政府所属国有企业提供不高于50%投资额的融资增信措施,并由市级财政给予2年建设期的融资贴息,投资方以取得的出让土地提供反担保。
六、人才培养。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项目下,实施民宿行业技能持证计划,每年完成5000名有民宿工作意愿劳动者和新乡贤的培训、持证工作,加大行业人才储备。在投资方提供师资和教学计划情况下,整合人才就业创业计划等项目,对民宿就业员工免费提供定制化培训服务,满足投资方对人才技能的个性化需求。
七、营销推广。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市级设立的专项奖补资金中,每年单列300万元用于民宿产业整体形象、导游导览、文旅节会等营销活动,纳入财政预算,由民宿协会等相关机构制定计划,报市民宿发展专班审批实施。
八、税费优惠。民宿项目按属地纳入市、县(区)招商项目管理,享受招商税费优惠政策。涉及土地出让的民宿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营1年后,依托跟投企业给予注资奖励。
九、示范激励。建立示范引领、评比奖励机制。对当年签约、当年投产的项目,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入住率达到50%、60%的民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民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年引客入住民宿达到1万、2万、3万人次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示范性强、特色明显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十、聚集发展。对集中区域开办10家、20家、30家以上的县(区),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整合项目补贴。对兴办民宿产业园和整村落民宿开发,同步落户4个以上品牌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整合项目补贴。对成功招商引进10家、20家、30家以上民宿企业的,在项目运营1年后,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招商补贴。
本意见适用于单体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民宿项目。
文字解读:信阳市《关于实施大别山百家主题民宿示范工程的十条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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