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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信阳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1-03-23 来源: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持续提升政府督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依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我市在原有政府督查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信阳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政府督查的职责边界,明确了督查主体、内容、对象、保障制度等,实现了督查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为政府督查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对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精神及内容

  《办法》明确了政府督查的定位,将原“政务督查”改为“政府督查”,厘清了督查与其他监督检查的区别,避免以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过多过滥等问题。《办法》共分10章24条,分为总则、督查工作原则、督查任务及职责、督查对象及范围、督查方式及流程、督查工作制度、督查工作考评、督查执纪问责、督查机构建设和附则。主要精神及内容如下:

  (一)明确职责权限,促进政府督查工作规范高效。《办法》明确了政府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督查对象及范围、主要督查任务等事项,并指出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属部门不得对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督查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和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依法接受政府督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使政府督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优化方式方法,推动政府督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办法》明确了政府督查主要采取的8种方式,要求科学运用督查方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推动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注重督查方式方法的优化和协调衔接,形成多措并举、贯通协调的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程序意识,提高政府依法督查能力水平。《办法》明确了政府督查工作计划、台账、交办、报告、通报、销号、问效、培训、保密、归档等10项制度和确定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下发督查通知、组织督查培训、实地督导检查、及时请示报告、反馈通报情况、持续跟踪问效等8项工作流程,要求严格制度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客观公正运用督查结论。

  (四)强化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办法》明确了政府效能绩效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坚持奖惩并举,对抓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强化表扬和正向激励,以督查激励促勤政有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策执行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或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切实发挥政府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原文链接: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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