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信政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8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的决定
发文字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发挥政府职能优化作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具体如下:

一、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目录3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处罚5项,其他职权12项。

二、新列入行政职权目录114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35项,行政处罚22项,其他职权47项。

三、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共4133项(含子项),其中行政许可445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确认102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强制138项,行政检查624项,行政处罚2314项,其他职权471项。

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1. 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

2. 市政府决定新列入的行政职权目录

3. 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23日      

附件:1. 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

2. 市政府决定新列入的行政职权目录

3. 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