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背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0〕11号)要求,对2020年8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清理过程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一是与民法典精神和所规定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性规则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二是与民法典关于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的具体规定不一致或者不衔接的;三是与涉及民法典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规定明显不协调或者不一致的;四是与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规定的主要内容已明显过时或者实际失效的。
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市司法局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信法政办〔2020〕17号),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积极清理自查,经市司法局汇总审核,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过市政府底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最终形成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三、清理结果
本次专项清理共涉及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19件,其中《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1999〕33号)等31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予以保留;《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信政〔2006〕35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因内容已过时效宣布废止。
文件链接:http://www.xinyang.gov.cn/2021/01-14/294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