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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5-01-08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发展规划科)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市财政、土地等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负责全市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国际通道网络和通关环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申请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国家和省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全市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市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名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健全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五)承担信阳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能源规划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内部审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发展规划; 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牵头负责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三)经济运行局(国民经济综合科)。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市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监测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四)体制改革综合科(信阳研究院)。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建议;推进全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审定等事宜,协调拟定建设工作造价有关计价标准;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拟定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信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跨境电商办)。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协调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承担全市口岸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推进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通关环境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七)地区经济科(信阳市对口支援新疆哈密地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动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市对口支援工作;统筹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参与建设“一带一路”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衔接国家层面重大问题,解决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按分工指导区域开放合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地区振兴科(信阳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市革命老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编制和扶贫政策的研究拟订;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农村经济科。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十)城市发展科(信阳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办公室)。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与中原城市群建设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中心城区、县级城市、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发展;指导全市产城融合规划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基础产业科(信阳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统筹全市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街接平衡;提出能源发展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市铁路、公路、民航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铁路、民航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能源、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衔接国家、省重大铁路项目规划布局和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铁路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协调市内既有铁路资产重组和新建铁路的资源整合问题;按照分工,协调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十二)工业发展科。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实施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市老工业区调整改造。

  (十三)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统筹推动全市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组织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指导“双创”基地建设;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技术经济安全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十五)数字经济科。承担数字信阳建设相关工作。拟定数字信阳、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并推动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协调推动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工作,拟定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

  (十六)数据资源科。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定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规章草案、管理制度和指标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拟定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数据领域对外合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协调实施大数据战略有关。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拟定全市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十八)社会发展科(信阳市就业和收入分配办公室)。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拟定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市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十九)经济贸易科。监测研判市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市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按规定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二十)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市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一)价格调控管理科。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方面的政策;提出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办法和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负责全市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等工作;承担价格调节基金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认定及复核、价格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推动国家、省关于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市管的政府定价商品、服务和要素的价格政策和调整、改革意见;提出市管重要商品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意见,拟订市定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的核定、调整和改革方案。

  (二十二)收费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拟订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公用性收费管理工作;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拟订调整市管收费(价格)标准。

  (二十三)法规科。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十四)营商环境建设科。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二十五)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十六)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组织拟订全市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省、市级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

  (二十七)评估督导科。拟订全市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依法对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八)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市重点项目储备库,提出年度市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承担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日常工作;组织对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实施监督,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九)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和市场交易活动监管。

  (三十)信阳市能源规划建设局。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开展能源预测监测和预警;负责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市内相关能源企业开发利用市(境)外能源。研究电力发展重大问题,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拟定火电、热电、燃气发电等电站及电网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全市煤炭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煤炭煤层气资源优化配置,拟定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煤层气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油气开发、炼油及管道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衔接协调天然气供应指标,配合省开展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负责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行业综合管理,组织拟订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等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改革。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项。

  (三十一)民营经济发展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监测指标体系,跟踪分析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评估督导等。研究提出民营经济产业发展方向,指导民营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负责促进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工作;负责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参与区域交流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等。

  (三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十三)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十四)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处。主要负责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以及重点项目相关工作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负责重点项目国家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工作。


  三、单位基本信息

  联系电话:0376--6365001

  联系电话:03716-6365001,传真:0376-6365001

  办公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行政办公区4号楼

  单位负责人:梁玉峰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4000


  四、委属单位基本信息

  (一)信阳市项目建设推进中心

  机构职能:研究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政策,结合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参与全市重点项目的前期谋划、中期推进、后期评价。研究提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参与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等方面政策研究工作;推动全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服务工作。参与全市项目调度,梳理汇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做好全市重点项目调研督导考核等工作。跟踪监测分析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入库纳统、后期评价和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

  办公地址:信阳市羊山行政办公区四号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6301025

  负责人姓名:韩泽栋

  邮政编码:464000

  (二)信阳市铁路民用航空事业发展中心

  机构职能:参与拟制市铁路、机场、城市轻轨、铁路民航物流园区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铁路运行线路调整、航空航线开通,负责全市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协调服务,推动全市航空经济发展等。

  办公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街中原银行大楼10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6368326

  负责人姓名:王文辉

  邮政编码:464000

  (三)信阳市社会信用中心

  机构职能:负责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课题研究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协助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金融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用中国(河南信阳)”门户网站建设、运维、安全及管理;参与全市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加工、发布及应用服务工作;参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和信用核查等工作;承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务性工作等。承担全市能源利用监测工作;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和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价,协助市节能主管部门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和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和能源政策、规划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热点问题调查研究;推动节能和能源信息整合共享,开展节能减碳监测评价、数据监测预警和创新应用;组织开展节能和能源宣传培训工作,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展节能和能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县区节能和能源相关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水泥应用绿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散装水泥绿色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水泥应用的统计、信息、培训、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市散装水泥行业信息化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及农村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承担全市预拌砂浆企业实验室能力确认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促进绿色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办公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行政办公区4号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6270110

  负责人姓名:吴秀琴

  邮政编码:464000

  (四)信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机构职能: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认定复核事项,确保价格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负责价格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解决各类价格争议。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区价格认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以及全市价格认证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10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6320817

  负责人姓名:井洋

  邮政编码:464000

  (五)信阳市价格成本监测中心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制订全市价格调查监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主要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成本调查和价格动态监测工作;分析监测工农业产品营销趋势及价格走势。承担信阳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应急监测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信阳市南湖路10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6295266

  负责人姓名:陈向阳

  邮政编码:464000

  (六)信阳市数据中心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标准拟定、汇聚融合、分类分级、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级数据分析、应用开放工作;参与推动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参与数字基础设施项目的论证、技术审核工作;开展实施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参与推进全市数字化场景开发、创新、应用工作;协同推进全市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参与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参与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参与数据领域对外合作、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督工作;承担开展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研究工作;完成市发展改革委(数据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6365587

  负责人姓名:丁海玲

  邮政编码: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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