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南湾片区E-03-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20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湾片区E-03-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地块位于新七大道南侧、规划九路东侧,规划总用地28.53亩,二类居住用地21.58亩,公园绿地约2.22亩,城市道路约4.73亩。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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