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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20-97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2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平桥区宁西铁路与平三路西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20〕97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平桥区宁西铁路与平三路西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政文〔2020〕97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平桥区宁西铁路与平三路西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20202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桥区宁西铁路与平三路西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地块位于宁西铁路与平三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用地面积75097.10平方米,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35327.71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27078.74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2690.65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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