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平桥产业集聚区PCQ03-01-20、PCQ03-01-2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2020〕203)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桥产业集聚区PCQ03-01-20、PCQ03-01-2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地块位于龙江路北侧、宁西铁路南侧、平工纬一路西侧,规划用地面积91978.69平方米,其中PCQ03-01-20地块用地面积33036.26平方米、PCQ03-01-23地块用地面积58942.43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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