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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yang.gov.cn 时间:2020-06-26 来源:市财政局

2020年信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 、信阳市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统计局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拟订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核算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生产总值,管理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和县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协助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统计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含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二级单位预算。局机关本级:信阳市统计局;局属二级单位:1、信阳市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2、信阳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3、信阳市普查中心,4、信阳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市统计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计设计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工业统计科、能源和生态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农业农村统计科)、人口就业与社会科技统计科(文化产业统计科)、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收入总计1372.33万元,支出总计1372.3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6.03万元,下降21.5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以及按照本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资金支出要求,减少部分专项资金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137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2.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支出预算137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33万元,占70.27%;项目支出408万元,占29.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72.33万元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376.03万元,下降21.51%,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以及按照本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资金支出要求,减少部分专项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72.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766.57万元,占年初预算5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9万元,占年初预算6.55%;医疗卫生支出类43.15万元,占年初预算3.14%;运转类项目支出40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9.73%;住房保障类支出64.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7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同 2019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同2019年相比持平。

3、公务接待费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同2019年相比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5.31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统计局2020年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0万元,主要对信阳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经费10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信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信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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