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职责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属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
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2个:市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阳人大工作》编辑部。无所属二级机构,本预算就是本级预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3个专门委员会、14个委室,其中正处级专门委员会3个:法制委、财经委、社会建设委;正处级综合办事机构3个: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党委;副处级办事机构1个:信访办公室;正处级工作委员会9个:法工委、内司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农工委、选工委、城建工委、预算工委、民侨外工委。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85名,其中:行政编制61名,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职人员76人,退休29人。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654.2945万元,支出总计1654.294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4764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压缩预算、人员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654.2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收入1654.29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654.2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2945万元,占70%;项目支出490万元,占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54.2945万元。与 2019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9.4764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压缩预算、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54.2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979.7947万元,占年初预算59.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266万元,占年初预算5.02%;医疗卫生类支出40.5494万元,占年初预算2.45%;运转类项目支出490万元,占年初预算29.62%;住房保障类支出60.8238万元,占年初预算3.6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4.2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1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9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54.2945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市人大机关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市人大机关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市人大机关无其他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