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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20-33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15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信阳学院原校区及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20〕33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信阳学院原校区及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政文〔2020〕33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信阳学院原校区及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202072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信阳学院原校区及周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信阳学院原校区及周边用地位于新七大道以南、南湖路以北,二号桥河以东,信阳师范学院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3.35公顷(约1100.25亩),高等院校用地583893.26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74249.73平方米,公园绿地36830.7平方米,防护绿地29167.62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9349.61平方米。具体控制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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