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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20-13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3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09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20〕13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信政办〔202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实行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制。现将《2020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必须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消防安全无小事,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把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清单,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工作时限,落实相关资金。县(区)长、管委会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认真解决好本地本部门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具体责任,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检查考核,及时掌握进度,促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市政府将把消防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各部门任务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限期交办,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2020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3日  


 

2020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一、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任务清单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内容和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年内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及时研究、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深化消防安全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出台落实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管。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消防工作约谈机制,对履行消防职责不到位或因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领导要约谈下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相关负责人。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提升微型消防站建设水平,组织开展微型消防站比武竞赛。督促设有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二)完善防火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完善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运行规则、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时调整成员单位。明确实体化办公室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走访会商、督导巡查、集中培训、年终考核等制度,及时向行业部门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督促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推动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题大培训,年内举办行业系统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班,分行业、分系统指导开展全员培训。

(三)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探索完善乡镇以下消防监管机制,推动各乡镇(街道)明确承担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机构,建立落实消防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将消防安全融入平安乡村建设内容,集中整治农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强化小微企业、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监管。推动公安派出所继续承担消防工作任务。深化巡消、保消一体化工作,加强巡防、保安队伍消防业务培训,推动落实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扑救职责。落实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养老机构、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安装简易喷淋装置570套,独立报警装置7150个,其中浉河区、固始县、潢川县各安装简易喷淋装置60套,独立报警装置700个;平桥区、罗山县、息县、淮滨县、光山县、商城县、新县各安装简易喷淋装置50套,独立报警装置600个;羊山、明港镇各安装简易喷淋装置20套,独立报警装置300个;信阳高新区、上天梯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潢川开发区各安装独立报警装置50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四)加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工程、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整体建设框架等政策,推动城区和建制镇根据当地城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同步修编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站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消防站用地布局,推进消防站规范化建设。年内浉河区、潢川县第二消防站和上天梯消防站投勤,新县、淮滨县第二消防站建成,光山县、罗山县第二消防站主体完工,商城县新建站开工建设,息县消防站完成改造,新县京九路小型消防站、商城县第一小型消防站、平桥区第七小型消防站、羊山新区第八小型消防站、浉河区第九小型消防站建成投勤。补齐老旧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新建道路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推动在重点单位密集区域根据需要建设消防水鹤,城镇新建区和老城区、城中村改造同步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未铺设供水管网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至少建成1处消防水源。鼓励安装使用具备水压、流量监测功能的智能型市政消火栓,并逐步接入当地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动态监测。

(五)保障消防经费投入。贯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办法,完善保障机制,提升保障能力,项目经费按十三五规划和年度支出计划足额保障,科学编制2021年至2023年支出规划。

(六)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落实消防装备规划,开展装备评估,推广应用无人机、警戒车等革新装备,及时更新防护装备和超期服役车辆。完善 “一卡、两库、三室功能,开展空呼、破拆、侦检等器材装备检测和标定工作。特勤站(战勤站)、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配备消防车分别不少于10辆、6辆、4辆、2辆,按标配齐防护装备及各类器材装备。年内,浉河区新购防护装备2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00件(套);平桥区新购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防护装备1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00件(套),灭火药剂0.5吨;明港镇新购防护装备2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200件(套),灭火药剂0.5吨;信阳高新区新购防护装备15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200件(套),灭火药剂3吨;罗山县新购水罐消防车1辆,防护装备1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250件(套),灭火药剂5吨;息县新购防护装备3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00件(套),灭火药剂3吨;淮滨县新购防护装备15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00件(套),灭火药剂1吨;光山县新购防护装备2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50件(套);潢川县新购防护装备1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00件(套);固始县新购防护装备15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00件(套),灭火药剂0.5吨;商城县新购防护装备15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100件(套);新县新购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上天梯新购防护装备5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50件(套);羊山新区新购防护装备60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300件(套)、灭火药剂2吨;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新购防护装备50件(套),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50件(套)。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完成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任务,其中浉河区不少于52人、平桥区不少于33人、信阳高新区不少于28人、羊山新区不少于38人、上天梯管理区不少于25人、明港镇不少于18人、罗山县不少于16人、光山县不少于26人、潢川县不少于48人、商城县不少于42人、固始县不少于40人、淮滨县不少于23人、息县不少于47人、新县不少于43人。完成消防文员征招配备任务,其中固始不少于20人,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息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商城县、新县不少于15人,明港镇不少于13人,羊山新区不少于10人,信阳高新区不少于8人,鸡公山管理区、上天梯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潢川开发区不少于6人。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制度,按规定与队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险,队员整体工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实际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10%。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公通﹝201742号)要求,符合建队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队员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不低于80%。开展为期3年的乡镇消防队提质升级活动,按照《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标准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浉河区东双河镇,罗山县灵山镇,光山县马畈镇、白雀园镇,新县沙窝镇,商城县上石桥镇、余集镇、达权店镇,潢川县傅店镇,淮滨县马集镇、防胡镇,息县夏庄镇、曹黄林镇,固始县陈淋子镇、黎集镇达到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其他乡镇达到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配齐消防队员和器材装备,纳入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推动未建设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推动各行政村建立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应急服务站(点)。

(八)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推动将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公共安全保障内容,逐步将火灾高危单位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年内,完成大队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和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所有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全部接入接处警、营区监控、视频会商和指挥调度系统,重点数据项完整率和准确率达到95%以上,新建队站同步跟进信息化建设。大队指挥调度网带宽升级到50MB以上,并延伸至辖区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和微型消防站。完成公网集群对讲系统4G/5G升级改造,将现有电台设备统一写入370M无线通信频率。有消防站的县(区)配备2名(平桥配备4名、固始配备3名)无人机飞手,全部持证上岗。

(九)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使用单位加强火灾防范。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出租屋、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住宅小区等,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实施排查治理。深化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治理,严格落实消防规划编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行业督办、媒体曝光机制,年内各县(区)政府至少挂牌整治1处重大火灾隐患或隐患突出区域。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和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健全应急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方案,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范畴。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消防公益宣传、消防公益文化建设,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常态化疏散演练。推动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落实,100%的大、中专院校、有军训的高中在新学期开学和军训中对学生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开展5月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消防科普教育馆、宣传示范路、消防公园建设,依托道路交通指示牌背板或橱窗建成消防宣传示范路不少于3条,县级行政区域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实体化运行并纳入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每年科普教育基地开放天数不少于240天。在县(区)级以上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常态播发消防公益提示。推动每个村庄设置1处消防标语墙,居民小区设置1处消防橱窗。加强对重点人群(党政领导干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进城务工人员等)开展教育培训,将农村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纳入脱贫攻坚教育培训内容。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100%。年内购置消防宣传车1辆,按要求配齐便携佩戴式摄录机。

(十一)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将辖区专业应急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年度培训计划。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公安、消防救援、民政、住建、卫健、交通、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县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分别召开1次应急救援联席会议,组织1次多种应急队伍及组织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建设完善模拟训练设施,定期开展深化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任务清单

(一)深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教育体育、民政、卫健、住建、文广旅、商务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状况专项评估,督促分管领域内重点企业单位建成双重预防体系。

(二)规范本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部署消防工作,开展考核通报,监督其下属单位、企业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标准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三)在本行业系统内部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四)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市发展改革委要指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规划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时,统筹考虑公共消防设施需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设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协调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市财政局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认真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业务经费保障制度,加强消防资金预算管理;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将消防业务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各项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制度;督促出资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指导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下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消防监督执法的通知》(豫公通〔2019180号),推动各级公安机关继续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警务督察内容,利用警综平台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定期通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集中表彰一批派出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开展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和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保证消防设施与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建立消防审查验收信息共享机制;指导、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履行建筑行业消防监管职责,推动行业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施行;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棚户区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市房产服务中心要督促指导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市城市管理局要督促、监督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级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督促、监督供水部门做好市政消火栓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补齐老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新建道路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重点单位密集区域根据需要建设不少于3个消防水鹤;鼓励安装使用具备水压、流量监测功能的智能型市政消火栓,并逐步接入当地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动态监测。市教育体育局要督促指导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督促指导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专题知识讲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要督促指导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检查指导文化、文物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对网吧、歌舞厅、游艺厅、卡拉OK厅、演艺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严把行政许可关,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不予文化行政许可;指导文艺团体编排消防文艺节目,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将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评比;督促指导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场所,不呈报或者评定星级。市民政局要督促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市卫生健康委要督促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和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以及医院等级评定内容;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对重特大火灾事故或重特大抢险救援事故的伤员实施紧急救助,实现城市“120”“119”火灾事故报警台联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指导各级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有相关资质的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培训;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对从事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职业的作业人员,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时,将消防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纳入考核范围;严格电气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及时发现、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依法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督促指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查处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按照职责分工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标准修订工作,加强消防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电器产品、电动车等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市商务局要指导各级商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有关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督促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各类经审批和备案批准的会展企业在专业展馆举办的展会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三夏”“三秋防火等农业火灾防控工作,加强畜禽屠宰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将消防安全融入平安乡村建设,集中整治农村消防突出问题。市粮食和储备局要对粮库、粮站等国家粮食储备单位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市民族宗教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强化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宗教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指导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做好重大宗教活动消防安全相关工作。信阳供电公司要负责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供电设施和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的用电设施开展全面检查、检测,积极消除火灾隐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要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实施火灾扑救,依法调查火灾事故;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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