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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01-2018-101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发文机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房屋查询证明等3项市级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18〕101号 时  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取消房屋查询证明等3项市级证明事项的通知

信政办〔2018〕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取消房屋查询证明等3项市级证明事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取消、保留的证明事项,加强后续管理,确保不因取消证明事项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

 

附件:取消的市级证明清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附件

取消的市级证明清单

        

序号

证明名称

实施主体

证明开具单位

证明用途

证明取消后的

办理方式

1

房屋查询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房屋管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办理或者征询办理

2

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市粮食局

企业账户所在银行

办理粮食收购

许可证

凭现有材料办理

3

无工作单位证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委会(社区)

领取生育补助金

凭个人承诺或者现有人事档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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