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材料之八
市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
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8日在信阳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霍 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收支决算。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完成110.6亿元,为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10.1%。全市一般公共支出完成52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同比增长17.2%。
市级收支决算。2018年市级(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收入完成32.2亿元,为预算的90%,同比下降3.1%。市级一般公共支出完成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4%,同比增长16.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收支决算。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9.7亿元,为预算的90.2%,同比增长38.6%。支出完成14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2%,同比增长55.2%。
市级收支决算。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8亿元,为预算的22.8%,同比下降4.8%,主要是受市场行为影响,市级土地出让收入下降。支出完成2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8%,同比增长120.6%,主要是市级重点基建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市级编制收支预算,因此2018年全市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数字一致。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13亿元,为预算的125.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0.09亿元,为预算的93.7%。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收支决算。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1亿元,为预算的120.7%;支出完成150.6亿元,为预算的114.8%;当年收支结余10.4亿元,滚存结余93.8亿元。
市级收支决算。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4.2亿元,为预算的133.8%;支出完成20.9亿元,为预算的119.5%;当年收支结余3.3亿元,滚存结余20.5亿元。
(五)政府债务决算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322.3亿元(一般债务165亿元、专项债务157.3亿元),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22.9亿元(含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一般债务73.6亿元、专项债务49.3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199.4亿元(一般债务91.4亿元、专项债务108亿元)。
截至2018年底,汇总统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37.2亿元(一般债务115.9亿元、专项债务121.3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67.2亿元(其中:市直23.6亿元,羊山新区等六个管理区、开发区43.6亿元;一般债务40.3亿元、专项债务26.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170亿元(一般债务75.7亿元、专项债务94.3亿元)。市级和县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财政厅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全市和市级决算详细情况请参照决算草案及说明。
二、2018年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201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兼顾,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复的预算,深入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深化财政改革,集中财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防风险,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通过一系列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全市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8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市23131户小微企业减免税收1.5亿元。二是全市共争取新增政府债券63.5亿元,其中:市级3.9亿元,县区59.6亿元;全力支持市县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三是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57.9亿元,增长10.7%,其中:返还性补助1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07.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0.9亿元;市级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9.6亿元,增长19.8%,其中:返还性补助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8亿元。
(二)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深化“项目建设年”活动。统筹安排征地拆迁资金5.2亿元,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重大项目实施;安排重点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1亿元,推动符合条件的市级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安排新增政府债券3.3亿元,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我市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运用,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有13个项目采用PPP模式,全部进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匡算投资约339.3亿元。二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全市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或还贷周转金3.2亿元,资金投放额度10.7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额度71.3亿元,支持企业项目479个。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资金36.4亿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落实强农惠农补贴;争取水利项目资金7.8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争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亿元,用于淮河航运工程、灌渠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争取千亿斤粮食和质量安全项目建设资金2.1亿元,用于我市高产稳产粮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争取农机补贴资金1.5亿元,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3亿元;落实水库移民直补资金1.2亿元。
(三)把牢目标任务,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举债机制,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划定了政策“红线”。全面开展隐性债务摸底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和风险状况。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和PPP项目摸底核查工作,及时制定《关于信阳市政府性债务摸底情况和风险化解方案的报告》(信文〔2018〕81号),并按照风险化解方案及时消除和整改了一批风险隐患。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全市共筹集扶贫资金44.8亿元,对接安排项目1989个。统筹整合资金43亿元,保障脱贫攻坚顺利实施。投入资金6.3亿元,扶持1848个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全市节能环保支出9亿元,增长33.3%。市级预算安排大气环境质量专项资金3亿元,持续支持我市实施蓝天工程建设;市级统筹资金1.2亿元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碧水工程建设。争取1.3亿元项目资金,支持潢川县、平桥区和息县争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落实林业资金3亿元,完成造林37.63万亩。投入财政资金8.8亿元撬动社会和金融机构资金7.6亿元,支持国土绿化提升暨生态廊道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35平方米。
(四)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市财政民生支出42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1.8%, 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一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62元和15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90元;投入就业资金1.8亿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平等就业、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等一系列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形成了以创业促就业的长效机制。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7.2亿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专项资金1.1亿元;落实补助资金1.6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下达全市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 2亿元。三是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55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60元提高到86元。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安排文化事业支出2.7亿元,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进行补助;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政策。五是支持住房保障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38个、13771套。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亿元,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六是加大“三保”力度。从统筹资金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加强库款调度、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着手,扎实做好“三保”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切实落实“三保”支出,不留缺口。
(五)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全面建立。2018年,成功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本建立健全了全口径预算体系。二是抓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各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非涉密部门全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从公开时间、内容、范围和细化程度各方面都在2018年全面达到了与省级基本同步。三是稳步推进绩效管理。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模式,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四是实施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制定《信阳市财政局预算管理流程优化方案》,在市直实施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工作,以预算管理需求为核心,设计更加科学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业务流程信息化全覆盖;突出预算单位主体地位,有效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和预算执行效率偏低的问题。五是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印发了《2017-2018信阳市市直政府采购服务定点、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2018年市级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40个,采购规模33.9亿元。强化投资评审职能,促进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审核效率的提高。全年全市完成评审项目3,379个,审减金额26.2亿, 综合审减率12.3%。其中,市级共完成评审项目199个,审减金额34.7亿元,综合审减率15%。
上半年市审计局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审计意见,针对这些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整改到位,有的问题正在从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层面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三、2019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2亿元,为预算的55%,同比增长1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3%,同比增长16.6%。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亿元,为预算的46.7%,同口径增长12.8%。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7%,同比增长9.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2亿元,为预算的34.4%,同比增长96.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8.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3.7%,同比增长80.8%。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3亿元,为预算的14.7%,同比增长13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7.8%,同比增长117.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2019年仅市级编制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一致。
1-6月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2亿元,为预算的42.4%。上半年无支出,下半年将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项目执行,同时,按照预算法相关要求,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0.1亿元,为预算的48.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1.6亿元,为预算的45.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亿元,为预算的53.5%;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4亿元,为预算的48.7%。
(二)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定不移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总体稳中有进,好于预期。
1.收入方面。1-6月份,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收入增幅在全省排名第6位。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3%,居黄淮四市第二位,说明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了明显提高。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完成预算的46.7%,未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支出方面。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6.6%,支出总额在全省排第6位,支出增幅居全省第7位。民生支出完成269.9亿元,增长15.4%,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5.4%。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完成313.47亿元,增长23%,增幅居全省第一。
3.减税降费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全面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对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带来了较大影响。造成了财力缺口加大。以市级为例,年初一般公共预算27.2亿元支出缺口原计划从新增市级土地收入中消化,虽然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有所回升,但上半年市级实际土地出让仅完成全年预算的14.7%,远未达到预期,再加上落实减税降费预计减收约2亿元,市级支出缺口将达到近30亿元。降低了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今年以来,随着减税降费效应的显现,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基本保障能力面临着严峻挑战,据调研了解,个别地方已经出现财政“三保”支出缺口。影响了建设项目资金筹措。随着财政基本保障能力的降低,各级财政有限的财力在预算执行中优先保证“三保”支出后,已基本无力统筹更多资金来投入城市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领域。增加了政府债券争取的难度。政府债券是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支持发展建设的唯一举债途径,但地方财力规模、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及偿债能力均是上级测算我市债券限额的重要考量指标,财政收入的减少直接降低了三项指标,为我市争取更多债券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了难度。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等影响和制约,预计财政收入增幅将有一定程度回落,高质量完成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在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的同时,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做到该收的要坚决收上来,以最大限度减少税费收入缺口。突出做好土地经营文章,持续推进“三块地”改革,积极收储具备收储利用潜力的土地,努力实现年内市级土地出让收益达到预期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不足。
二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拨付,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如期完成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年度目标,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继续抓好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提升整合的质量和成效,强化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年度脱贫目标。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十个标志性战役,认真贯彻上级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认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继续严格实施月度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从源头上管控和改善环境状况。
三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和“大班额”问题;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细化实化落实措施,坚决保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以及教龄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政策落实到位。积极筹措资金,促进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好养老、医疗、低保、优抚等提标补助政策,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惠农富农政策,积极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民生支出管理机制,防止出现脱离实际、超财力建设等支出政策或项目。
四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把预算支出关口,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预算执行中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着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既能当“铁公鸡”,不该花的钱“一毛不拔”,还能打好“铁算盘”,把该花的钱花好,花在刀刃上。
五是坚决兜住兜牢“三保”底线。按照全面落实全省做好县级保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好“三保”10条,继续加大对基层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压实县区责任,做实县区“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应急处置和监督管理,督促县区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资金,坚决守住县区“三保”特别是保工资底线。
六是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建立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按照权力责任清单,建立考核、薪酬、违规投资问责、招投标、加强监管等管理办法,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良好局面。
七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上级各领域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地方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好后续配套措施。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着力分步分领域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履行相应审查批准程序,积极配合人大依法行使预算审查监督职权,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财政形势下,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重大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措施落实,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继续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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